單位規章制度範本(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集中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強化機關和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內部管理制度適用於農業局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全體幹部職工要養成良好的學習風氣,要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確保學習時間、任務的完成。
第四條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的各項集中學習活動,由各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具體負責科(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並做好會議準備、考勤記錄、會議記錄、後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條 集中學習無故缺會或遲到超過半小時的視同缺會,確因特殊情況,須向主持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全體幹部職工要嚴格按各次學習活動要求,按時、按質上報相關材料。
第六條 除局機關統一組織的集中學習外,局屬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每月自行組織開展學習活動不低於1次;各支部的學習嚴格按黨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第七條 各部門、科(室)需使用局機關大、小會議室的,須提前與辦公室聯繫安排,會前會後的衛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牽頭召開會議的部門或科(室)牽頭負責。
第八條 鼓勵和支持幹部職工積極開展業務學習,對於參加上級統一組織的業務學習班、培訓班,按規定給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條 實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為上班時間。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遲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一條 嚴禁上班時間從事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炒股、看電影、QQ聊天、瀏覽購物網站、織毛線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規定的按上級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外出下鄉、出差和到縣城內其他單位辦公事,均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局屬部門職工因工外出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在部門辦公室登記;機關職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登記;局屬部門負責人和機關科(室)負責人外出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分別在部門辦公室和局辦公室登記。但不得以下鄉、出差、到其他單位辦事等為名外出辦私事,未請假又未因公外出的,無論任何情況都按曠工論處,造成工作失誤的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 各部門、科(室)必須按時、按質完成上級部門或單位及領導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並按要求上報相關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誤的,視情況給予部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條 特殊時期和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職工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24小時堅守崗位,守好值班電話,做好值班記錄,嚴格履行各項值班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並根據領導意見,迅速處理,對於不夠清楚,沒有搞準的問題不得擅自答覆。
第十六條 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日誌,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外來文件、信函、反映的情況、公務電話及具體處理情況等,都要詳細記錄,以備查考。當班未了事宜,必須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員了解情況並繼續處理。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如擅離職守或未及時處理好值班期間相關工作的,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請銷假制度
第十八條 嚴禁口頭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后離崗。局長、書記請假一天之內相互審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權限報上級領導審批;副局長請假一天由局長審批,超過一天報上級分管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局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2—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后,交局長審批。局屬部門工作人員請假條經審批后,將假條交部門辦公室(局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的請假條經審批后,將假條交局辦公室)后,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后速到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凡請假者,請事假超過30天、病假(憑醫院診斷意見)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假期工資待遇按2013年8月27日,**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計發辦法的通知》執行。具體為:
一、病假期間的工資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6個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資全額計發。
(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70%計發;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從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70%計發;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90%計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15個工作日的,按在職工資全額計發;超過15個工作日的,按超過的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工作日工資=基本工資÷21),其他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照發。
2、機關人員連續事假在1個月以上的,從次月起扣發工作性津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全部津貼、補貼。
3、事業人員連續事假在1月以上的,從次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全部津貼、補貼。
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經批准離崗學習的,機關人員在6個月以內津貼補貼按在崗時標準執行,超過6個月的自第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事業人員在6個月以內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其應執行標準計發;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學習時間超過12個月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四、工作人員公休假、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照發。
五、工作人員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工作日工資=月工資總額÷21)。
六、一年內病假或事假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當年不得計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長期請病假的人員。單位應要求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要及時辦理因病退休、退職手續。其中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而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八、婚、喪假:正常婚、喪假按國家規定各給3天假期。晚婚者(男25歲,女23歲)另獎假15天(包括假期內公休日),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辦理。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屬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按國家文件規定執行3個月,晚育和剖腹產者另獎(增)假30天;非計劃內生育不給假,並按曠工處理。
第六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
1、機關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凡違反規定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等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同時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理。
2、縣內加油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和駕駛員一起共同完成,並由雙方簽字認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用車人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3、車輛因工出縣城的,實行登記制度,由駕駛員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外出目的地和用車人。
4、外單位用車,須經局長批准,駕駛員接辦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正常保養和維修需事先報告維修部位、故障、費用等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保養維修。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車領導酌情處理。縣內修理髮票附材料清單,經辦公室審核後方可報銷。外出途中修理的發票,由用車人核實簽字後方可報銷。
6、車輛清洗實行定點制度。由辦公室統一為車輛購買不限洗車次數的包年洗車卡,駕駛員要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
7、車輛在非工作時間一律統一停放在單位院內,不得開車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將車輛停放在別處;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時,要先告知辦公室使用的緣由,由辦公室據實登記。駕駛員如出現公車私用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8、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領導辦公用車,科(室)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
9、駕駛員要安全文明行車,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後開車。 因違反交通規則受到的處罰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一條 局屬各部門車輛的具體管理使用,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制度(需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嚴格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駕駛公車(確無專職駕駛人的,報局長批准,並在局紀委和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駕駛)、非工作時間統一集中停放等上級部門對車輛的管理規定。
第七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局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檔酒,禁止上煙,不吃海鮮等高檔菜肴。
第二十三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的省、市、縣領導,上級農業主管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兄弟縣、市、區農業局領導,外地區農業部門領導,業務往來部門領導和鄉鎮工作聯繫領導及隨行人員等。
第二十四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對應部門或科(室)請示領導同意后,進行接待。接待要本着節約的原則進行,應盡量減少陪同人員,確需局領導陪同活動的,一般由分管領導陪同接待,特殊情況由局長參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實行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全局除農經站單獨設立會計賬戶外,其餘各站、校、中心的賬務均由局財務室統管,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管好財務,節約開支,合理利用資金,現金及周轉金嚴格按照銀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實行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的使用和報銷,嚴格堅持局長一支筆審批,所有開支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后按計劃開支。同時,實行大額或大宗開支由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局長代表領導集體簽署意見。
第二十八條 幹部職工外出學習、開會、參觀、考察必須以通知文件為依據,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局長審批同意後方可參加,否則不予報銷一切費用,並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 出差下鄉食宿報銷。如單位有車隨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報銷差旅費;如單位有車隨行,食宿無人接待,但食宿發票回單位報銷的,不再報銷差旅費;無車隨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單位報銷的,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無車隨行,食宿沒有接待,且沒有回單位報銷食宿費的,方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和食宿補助。所有符合報銷的費用,須有經辦人員、部門領導簽字、並由分管領導核准簽字后再報局長履行法定手續後方可報銷。
第三十條 有收費收款項目的單位,必須堅持按有關文件要求掛牌、亮證收費,並指定兩個人分別管理票據和現金,嚴格堅持收入金額上繳和按比例返還工作經費的制度。
第三十一條 大件辦公用品或一次購買一種辦公用品價值超過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使用單位向局領導班子提出,經批准后按程序報縣政府採購中心聯繫購買。
第三十二條 局機關辦公所需信箋、筆墨等一般辦公用品和紙杯、水票、茶葉等消耗品,由辦公室作計劃,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同意后,由財務科統一購置,辦公室統一發放。同時各部門、科室要按照節能降耗的要求,節約使用紙張、水、電等辦公消耗,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
第九章 門衛值班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天6:30開大門,24:00關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與門衛聯繫。
第三十三條 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及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及大院進行巡邏,管護好花草樹木,對損害院內公共設施及花草樹木的行為給予及時制止,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如出現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執行。
第三十四條 實行衛生區包潔責任制。一是各辦公室室內衛生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打掃,並保持整潔;二是機關辦公樓各層公共衛生,各層由各層人員負責,場院由保安負責打掃;三是局屬各部門公共區衛生,嚴格按2013年4月16日“關於調整衛生區劃分的通知”執行。
第三十五條 老大院門衛值班嚴格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書》執行。車輛管理辦法按2013年6月3日起實施的《**縣農業局大院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全體領導幹部必須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問的秘密不問,不該看秘密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錄。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不攜帶密件、密品參觀遊覽和探親訪友,不在公共場所辦理、談論屬於秘密的事項;不在沒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設備中存儲、處理秘密信息及載體,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計算機公用網、普通傳真遞送和傳輸黨和國家秘密信息及載體。
第三十七條 凡需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的,必須使用涉密計算機處理。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嚴格物理條件隔離,嚴禁其他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第三十八條 嚴格執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規定,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涉密計算機不得保存、傳輸、打印涉密信息和內部工作信息。嚴禁在非涉密軟盤、光盤、U盤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條 發布信息堅持“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所有上網發布的資料必須經領導審核同意后,交專職人員上網發布,文責由撰稿人自負。不得在聊天室、論壇、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條 涉密文件實行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機關由檔案室負責,局屬各部門有涉密文件的必須由專人進行嚴格保管。檔案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條 涉密文件傳閱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後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條 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單位的安全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負責,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檢查,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安全保衛觀念,保持警惕,確保人身及辦公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置。
第四十四條 各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時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資料。嚴禁將自己使用的單位鑰匙,亂配給別人,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單位。辦公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嚴禁私自接拉電源,亂接電線、禁用電爐。不得將現金和貴重物品滯放在辦公室內,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第四十五條 財務室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保險柜及辦公桌內嚴禁存放現金過夜。檔案室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第四十六條 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各單位要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職,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手續;遇事慎重處理,重要事宜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二章 獎懲制度及附則
第四十七條 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級檢查得到肯定或有關單位表彰的,視情經研究后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四十八條 凡違反相關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的幹部職工,按干管權限和相關規定由局紀委從嚴從重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單位規章制度範本(二)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极參与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陞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