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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一事一議”制度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一事一議”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農村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促進農村集體公益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僅限於村內興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村級道路橋樑、植樹造林等集體生產公益事業。

  二、“一事一議”事項在每年初先由村委會與黨支部協商提出議案,經村民小組長、黨員會議初審后形成正式議案,印發全體村民醞釀討論。

  三、審議正式議案的村民會議須有本村18周歲以上過半數村民參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參加,採取記名投票方法簽字認可,填寫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統一監製的《村民(代表)會議“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決議》。

  四、村民負擔“一事一議”資金每年每人最高不超過15元,所籌勞務由戶籍在本村的勞動力(男性18--60歲,女性18--55歲),每年每個勞動力不超過10個標準工日。(三年過渡期內要執行過渡期間每年義務工的勞務積累工的規定標準)。

  五、籌資籌勞決議形成后,村委會要按規定填寫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統一監製的《審批表》、《籌資籌勞決議》、連同會議記錄、村民或農戶代表簽字蓋章等相關資料,上報鄉鎮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經審查批准后,以會議形式公布,並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由村委會分解到戶,造花名冊,填入《監督卡》。

  六、加強對“一事一議”所籌資金的徵收管理。所籌資金由村委會依卡收取,並向出資人出具專用票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后,村委會須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項目決算,並向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鎮農經部門提交決算報告。經審定后,以公開牆形式向村民予以專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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