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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大學)預算管理操作規程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根據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我校預算管理操作規程。

  一、預算制定

  按時間順序編製預算,共分“一上”、“二上”和校內預算三項工作。

  (一) 預算建議數(一上)的編製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預算編製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計劃,包括向各有關部門徵詢有關基本數字:①由人事處、老乾處提供教職工基本數字,包括在職職工人數、離退休人數及引進人才數和增資概況;②由教務處、研究生處、成人教育學院、學生處提供學生基本數字,包括目前在校生人數、計劃招生人數及預計畢業人數;③由圖書館、後勤管理處提供有關國有資產基本數字,包括列入政府採購的項目、數額;④由計財處匯總各部門上報經費預算收支計劃等,根據上述基本數字填列基礎信息表,計算填列其他有關預算報表。“一上”的主要內容有:

  1、收入預算表

  收入預算主要包括三部分:財政撥款(補助)、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補助):財政撥款含經費撥款和預算內投資兩部分。經費撥款根據學生數、生均定額標準和有關專項撥款計劃計算編製,預算內投資根據當年計劃部門下達的基建預算撥款數填列。

  (2)事業收入:包括學費等教育事業收入。教育事業收入根據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及學生人數計算,考慮學生欠費及國家助學貸款等情況適當折算。

  (3)其他收入:一般根據上年執行情況結合本年度變動因素測算編製。

  2、支出預算表

  支出預算概括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專項支出四部分。

  (1)人員支出:按人均標準與教職工人數測算編製,同時要考慮增資情況的影響。

  (2)日常公用支出:參照各部門上報的支出預算數,同時考慮本年度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影響因素,按一定標準計算確定。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與人員支出的編製方法類同,其中“三項基金”按規定基數、比例提取,具體分配項目和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4)專項支出:根據校辦、教務處、圖書館、後勤管理處等部門提供的預算計劃結合專項收入來源情況適當調整確定,其中列入政府採購的項目要單列。

  3、其他報表均由上述收入、支出預算數分析計算編製。

  4、編製“一上”預算建議說明書,內容涉及:學校基本情況;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專項經費(專項支出)項目報告,包括申報項目的名稱、理由、項目概算、資金來源、預計實施期限(需要跨年度的應作說明)、預計目標效益、項目負責人與組織實施措施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一上”編製完成後提交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行文上報。

  (二) 正式年度預算(二上)的編製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的“一下”預算控制數,特別是財政撥款的變動情況,對“一上”的相關收支項目進行調整;支出數則按“二上”收入數重新分配、確定。“二上”編製完成後提交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行文上報。

  (三) 校內預算編製

  “二上”報出后,校內預算收支規模已基本定局,需要確定的是:①確定新的一年切塊經費總量和具體標準,確定當年的基建投資計劃和專項修購計劃,由分管校領導協調經費主管部門對切塊經費進行二次分配,計財處據以調整當年部門包干經費;②向人事處徵詢最新教職工基本數字,作為人員經費和部門包干經費計算依據。③計財處根據全年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清理出應結轉下年使用的部門經費和專項經費。④各專項經費管理部門將當年經費預算報分管校領導匯總審簽后反饋計財處。根據上述數據,計財處編製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部門經費分配表和基建收支預算表。

  1、收入預算表

  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其它收入及基建撥款,按“二上”的計算口徑核定本年可用資金的總量。

  2、支出預算表

  在本年可用資金範圍內,按教育事業支出(含部門上年包干經費結餘)、結轉自籌基建順序編製支出預算表,其中教育事業支出以國家預算支出科目順序,首先考慮人員經費支出預算,人員經費按人均標準與預算人數計算,不適合套用標準的,可採用上年執行數;公用經費按已落實的預算數分別填入相應支出欄目;結轉自籌基建數按已落實交付使用的和需預付工程款的基建項目逐項填列。

  3、部門經費分配預算表

  本表主要反映歸口管理部門所歸集的日常公務費和專項經費,公用經費按部門列示。有利於落實責任,便於檢查和分析,數據均源自支出預算表。

  4、基建收支預算表

  由本年基建預算撥款、自籌基建撥款及銀行貸款總體規模確定當年基建投資計劃,當年基建投資計劃分續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兩部分分別列示,由後勤管理處提出建議數報分管校領導和校長辦公會審議后,計財處編入當年財務綜合計劃。

  根據自治區主管部門預算批複(“二下”),編製校內預算草案,提請黨委常委會審議批准後行文發至各部門執行。

  二、預算執行

  經批准公布的校內預算方案下發后,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控制執行,堅持規範、科學地安排各項支出。作為經費使用部門應首先按支出範圍和標準合理安排全年的包干經費,統籌使用,不得超支;專項經費應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除跨年度項目外,一般在年終前完成結算,經費不結轉下年。計財處作為預算管理監督部門,一要按照支出預算表、部門經費分配預算表設立部門和項目經費指標控制輔助賬,輸入本年預算控制數,日常支出和往來款結算均實行項目指標管理,隨時監控各部門和各專項的預算指標使用情況,防止超支情況發生。二是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法規,嚴格審查每一筆經濟業務,對該業務是否可以開支、手續是否齊全、應在何處列支進行確認後方可進行核算。三要根據需要隨時編報各部門和各專項的年度預算指標執行情況表,滿足不同管理層次的需要。

  三、預算分析

  為總結前期預算執行情況並為今後加強預算管理提供依據,計財處應對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進行分析。預算分析工作一般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計財處就預算科目執行情況和預算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分析。預算指標分析由各核算崗位做出,對列入預算指標管理的各項指標執行是否正常進行分析,異常情況要予以說明;同時進行預算科目執行情況分析,按照公布的年度預算,對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執行是否正常進行分析,並與往年執行情況進行比較,異常情況予以說明。以上預算分析完成後交計財處長審核,並提交分管校領導審閱。

  年終結賬后,計財處根據年終決算做出全年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按規定格式總結一年的預算執行情況,並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為下一年度的預算制定提供依據。

  四、預算調整

  年度預算經公布執行后,一般不予調整,但遇有不可預見情況發生時,可按規定程序報批調整。預算調整事項主要涉及年度預算的追加(減)及預算項目之間的資金轉移。

  (一) 年度預算的追加(減)有兩種情況:

  1、因國家政策、事業計劃和任務較大變動引起的預算調整,有關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調整報告,報經財務部門審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按規定程序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批。計財處根據自治區財政廳批複調整年度預算。

  2、在學校總收入允許範圍內,校內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由項目負責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財務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報告,經財務部門初審后,5萬元以上的報經校長辦公會審議;個別急需、額度在5萬元以下的可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計財處根據相關會議決議或校領導批示調整校內預算支出,並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以上情況均由經費使用部門提出調整意見,落實資金來源,確保預算年度收支平衡。

  (二)預算項目間的資金轉移,須由經費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經財務部門審核、分管校領導簽批后執行。

  五、年終決算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的整體部署,財務決算期間計財處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掌握財務報告編製工作的政策規定和編報口徑,制定決算報告工作計劃。

  (二)書面通知各有關部門、徵詢決算報告中涉及的基本數字。

  (三)清理各部門往來款項,逐項寫出往來款項清理清單。

  (四)核對財政撥款數、預算外資金上繳數和返還數額是否正確。

  (五)與教務處、圖書館、後勤管理處核對各項財產物資的賬面數,對盈虧、出入及基建交付工程的財產物資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六)在清理的基礎上核對賬目、年終轉賬、結賬及輸出全年會計帳簿、報表。

  (七)編製財務決算報告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做到數字和文字相結合,全面分析預算年度的財務情況,找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八)財務報告形成後上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校長簽字後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九)寫出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為下年度單位預算管理和自治區主管部門宏觀管理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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