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處級崗位職責
(1)主持本部門黨務或行政的全面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規劃、組織、管理、決策、實施及檢查、督促和評估,並對學校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2)貫徹學校決定、決議,協調和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完成學校對本部門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學校政策和整體工作在本部門的貫徹和落實;
(3)制定並實施本部門的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內部管理制度;
(4)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
(5)加強思想政治教育, 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關心群眾生活,為師生員工辦實事、好事,解決他們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6)對本部門安全穩定、防火、計劃生育等重大問題負責,並依法行政;
(7)發表三篇論文或調研報告在院內外重要研討會上交流;或主筆起草以學校文件形式下發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改革方案三項以上;
(8)兼有教學、科研任務工作的正職人員,其專業技術職務聘用條件及崗位職責按學校的相關要求執行;
(9)完成崗位職責、聘用目標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考核合格。
副處級崗位職責
(1)協助本部門正職分管本部門有關工作,參與本部門工作的規劃、組織、管理、決策、實施及檢查、督促和評估;
(2)協助本部門正職貫徹學校決定、決議,執行學校黨委、行政和職能部門、本部門主要領導交辦的有關任務,保證學校政策和整體工作在本部門的貫徹和落實;
(3)對學校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創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本部門有關工作的改革發展與建設;
(4)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對本人分管的重大問題負責並依法行政;
(5)兩篇論文在有關期刊上發表或在校內外重要研討會上交流;或主筆起草以學校文件形式下發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兩項以上;
(6)完成本職工作、聘用目標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