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並充分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挖掘其潛力,保證其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繫,彙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
證產品工期、技術及安裝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
存檔,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及屏幕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有關施工人員。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台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