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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協會“星級義工”評選暫行辦法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義工協會“星級義工”評選暫行辦法

  為大力弘揚廣大義工無私奉獻、服務社會的精神,激勵和鼓舞義工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積極性,提高**義工的服務水平,推動社會公益事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和規範義工服務記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義工評估機制,特制訂本暫行辦法。

  一、評定條件:

  1 、不以獲得報酬為目的,自願奉獻時間、智力、體力和技能等,在**義工協會登記註冊,嚴格履行《**義工協會章程》的正式會員;

  2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義工協會的聲譽及形象;

  3 、星級義工評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由個人自行申報,義工組織予以評定;

  4 、義工晉星,依據參加**義工協會組織開展的服務活動中個人服務業績。考核部門每年對所有正式註冊義工參加活動情況進行統計、記分、存檔。每年年末開展一次星級評定活動,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義工,由本人申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授予相應星級榮譽;

  5 、每次活動,由本人在簽到表簽字,活動結束后,活動部根據活動時長、路程等實際情況量化、填寫各項分值,由該次活動領隊和考核人員簽字、蓋章后交考核部門存檔。

  二、評定程序

  “星級義工”評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積分逐年累積。具體評定程序如下:

  1 、申報。義工協會每年年末在**義工網站和qq群發布星級義工評定公告,達到晉星條件的義工,根據本人參加活動情況,填寫《星級義工評定申請表》,報至義工協會考核部門。

  2 、審核。星級義工評定工作由秘書處負責組織開展,年末成立該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評定結果報理事會審核。

  3 、公示。星級義工評定結果,將在**義工網站或相應的途徑進行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公示過程中,被公示人受到實名舉報和投訴的,由義工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核實,經核實不符合評定條件的,取消本次評定資格。

  4 、表彰。公示結束后,填寫《**義工星級定級表》,頒發相應的星級義工證明。

  三、評定標準

  1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綜合服務業績積分達到100分的,經義工協會核實確認,授予其“一星級義工”稱號;

  2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綜合業績積分達到220分的,經義工協會核實確認,授予其“二星級義工”稱號;

  3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綜合業績積分達到350分的,經義工協會核實確認,授予其“三星級義工”稱號;

  4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綜合業績積分達到500分的,經義工協會核實確認,授予其“四星級義工”稱號;

  5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綜合業績積分達到700分的,經義工協會核實確認,授予其“五星級義工”稱號。

  6 、義工星級達到五星后,根據本人從事義務工作年限,服務業績,社會貢獻和影響,以及獲得區級及以上有關部門公益性重大獎項的義工,由義工協會理事會推薦,參照日常義務服務情況進行綜合評詁、認定后,由義工協會頒發“傑出貢獻銀獎”和“傑出貢獻金獎”榮譽證書及勳章。

  7 、在本年度內從事義工管理、技術、宣傳、後勤等特殊崗位的義工,工作突出、貢獻較大、各方面反響良好的,且無法用準確時間來衡量的義工,由理事會提名,經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估、認定相應績效分值,記入本人積分。

  8 、為鼓勵本辦法實施前作出貢獻的義工,於2010年、2011年及2012年註冊為**義工正式會員的,經協會認定,分別給予30分、20分及10分的基礎積分。

  四、積分 計算

  在**義工協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中,根據服務時長、服務質量、服務業績等方面貢獻,綜合評估,確定分值。

  1 、參與公益服務時長每1小時,記1分;

  2 、困難救助等捐款每50元,記1分;

  3 、無償捐獻血液每50毫升,記1分,(其他骨髓、器官等捐獻酌情記分);

  4 、長期助學結對幫扶每滿1年且由助學部認定的,記24分(幫扶多人的最多每年記48分);

  5 、活動無償出車50公里記1分,100公里以上酌情記分(里程從集合地點起算);

  6 、其他有較大貢獻,服務業績突出的情況,經理事會研究,酌情記分。

  五、表彰與責任追究

  1 、義工活動積分,作為年度表彰重要參考依據。獲得星級資格的義工,分別授予相應星級義工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相應的義工星級徽章。協會將優先推薦參加各級組織的評優活動,並採取適當方式大力宣揚其先進業績。

  2 、凡榮獲“三星級”以上的義工,義工協會將為其建立終身檔案,載入**義工史冊。當有關部門、單位及義工本人需要時,由義工協會為其提供情況證明。當本人年暮或需要幫助時,將優先享受義工組織提供的義務服務及援助。

  3 、義工“晉星”評選時,必須嚴格評選標準,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義工本人有違法亂紀行為,經調查核實后,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取消義工資格、收回所授榮譽證書和獎章等處分。

  4 、無特殊原因,連續3個月無積分增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協會有權將其積分歸零或撤銷檔案。

  六、附則

  1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義工協會,將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和**義工協會實際進行修改。

  2 、本暫行辦法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權歸由**義工協會。

  3 、本暫行辦法從2013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