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制度(一)
1、由值日行政做好值日教師的校園巡查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參加巡查)
2、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後、放學后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日崗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並認真記錄,及時反饋。
3、中午、下午放學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時間一到,學生都要離校,包括在操場上活動的學生。特殊情況做好安排,並作記錄。
4、及時處理突發事件,遇重大問題及時向行政值日彙報,由行政值日向校長請示彙報。
5、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不文明現象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6、定時對校舍、場地、設施巡查。
巡查制度(二)
一、公司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一次。
二、消防安全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帶統一製作的證章。
三、消防安全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護。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5)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巡查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