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檔案移交、接收制度
一、檔案館工作人員要按《理工大學檔案管理辦法》要求,督促各立卷部門和課題組按要求及時移交檔案,並認真做好分管類別檔案的接收工作。
二、各立卷部門應將各自職能活動中形成的對學校或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分類組卷,經檢查合格后按時向檔案館移交。
三、為保證移交進館檔案的質量,檔案館有關人員應對立卷部門專(兼)職檔案人員進行立卷業務指導,並在檔案移交時,對歸檔材料進行案卷質量檢查,對於不合格的歸檔材料提出改正要求,由立卷人改正後再辦理移交手續。
四、接收入館檔案應符合下列要求:① 應歸檔的文件材料齊全完整,應歸檔的電子檔案應進行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檢驗;② 文件按其內容的聯繫,合理整理、立卷;③歸檔的文件材料,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繫區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五、黨政類和能按自然年度歸檔的各門類檔案在次年六月底以前歸檔; 教學類和能按教學年度歸檔的各門類檔案在當年寒假前歸檔; 科研項目和基建項目在完成驗收后兩個月內歸檔。人物類檔案,由本人整理后可隨時歸檔。
六、移交檔案時,交接雙方必須當面認真清點,做到移交清冊中的檔案數量與實際數量一致。立卷人需同時提交“移交目錄”一式二份,經檔案館人員驗收后,雙方簽字,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