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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讀書徵文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漢朝繼承了秦朝的衣缽,歷史上第二個大一統的帝國,當時來講,秦國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失敗的案例,所以就要找出秦國失敗的原因,而且漢朝初年和秦朝一樣不穩定,國家總是籠罩在叛亂的陰影里,其中最具典型的就是吳楚七國之亂,當時的漢朝差一點就滅國。秦朝不分封,諸侯造反。後來的分封制,諸侯一樣造反,說明了問題的原因不在於分封土地。當時的漢朝疆域很大,人口眾多,而且又十分的分散,官員數量又少,官員和百姓的人數比例大約是1:5000,這也就意味着一個官員需要管理5000人。一旦出現矛盾,中央根本就沒有辦法通過行政手段管到所有地方。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那就是一種理想狀態。在真實的歷史中,王朝的管理能力十分有限,多數時間只能管到的是縣一級,而更基層的廣大鄉村,基本上靠的是自治。在通訊、交通、管理水平都不發達的年代里,國家的版圖就不能無限的擴張,疆域越大,系統就越不穩定。在古代史上,像中國這樣能夠長期維持這麼大版圖,全世界只有一個。不論是亞歷山大,還是成吉思汗,都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西漢的疆域大概是670萬平方公里,如果把它看作是一個圓形那它的半徑就是1460公里。假設首都在圓心,如果邊疆造反,消息按照600里加急的速度傳回首都,理論上需要整整五天。在沒有炸藥,水泥,橋架這些技術之前,道路基本上都是蜿蜒曲折的,而且越是靠近邊疆,地形就越是複雜。一百公里的直線距離,走起來預計三百公里都不止。所以消息傳到首都,十天半個月都不止,而叛亂往往就是發生在遠離州府的邊疆。從鄉到縣,再從縣到郡,來回確認一次又要增加大量的時間,等到消息傳到皇帝的耳朵里,一個月都過去了,隨着時間的推移,或許幾百人的叛亂已經發展到了上萬人,皇帝再從全國抽調軍隊,徵集糧餉,再到首都,再發兵到邊疆。運氣不好的話,南邊的叛亂還沒有結束,北邊的匈奴已經打進首都。

  在漢朝的同時期,在地球的另一側,有一個和漢朝規模極為相似的國家,羅馬帝國。羅馬的疆域擴展到當時歷史上最大的時候,也同樣陷入了這樣的情況,極端的時候,叛亂綿延不絕,這樣的叛亂持續了半個世紀之久,歷史上將它稱為"三世紀危機",這場危機到了最高潮的時候,整個帝國四面楚歌,皇帝也被抓走,客死他鄉,直到一個充滿爭議的皇帝繼位,危機才得以平息。這位皇帝就是戴克里先。而他解決危機的辦法就是把帝國分成四份,又冊立了三個皇帝,每個人管理四分之一的領土,戴克里先這樣做正是因為他意識到了危機的根本原因,就是帝國的疆域太大,遠超越了中央政府的管理能力,所以除了把國家拆小之外,別無他法。事實證明,他的辦法確實有效,羅馬很快就恢復穩定。可是用分裂國土的方法來換取一時的穩定,也最終把羅馬帝國推向了真正的解體深淵。所以戴克里先也飽受史學家的批判,但如果當時他不這樣做,那持續的危機可能馬上就會導致王朝覆滅。如果沒有特殊的內功一個王朝對於超大版圖,它是很難駕馭的。羅馬帝國亡國之後,直到今天,歐洲再也沒能形成一個大一統的版圖。

  縱觀古代中國,"家天下"的制度難免就會產生昏君,但即使是這樣,秦漢以後中國很多朝代都還是大一統的版圖,在這其中,孝道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當然也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種逆向思維的成果。因為既然自上而下難以管理,就應當自下而上的尋找解決方案。有什麼辦法可以讓百姓不容易跟着一起造反,孝道,也就因此被創造出來。那個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董仲舒,同時也提出來"三綱五常"的概念,這個概念的重點就是把父權、夫權都提升到和皇權同等重要的地位。到底這個概念從何而來,儒家的言論里,不論孔子,孟子還是荀子都沒有提出這樣的觀點。很多人都習慣性的認為這種概念是他們提出的,恰恰相反,這個觀點正是法家的韓非子提出的。其實只有法家才喜歡把事情絕對化,因為只有樹立一個絕對的權威,管理起來才會方便。如果沒有"三綱五常",按照孔子的理論就是兒子如果覺得父親不對就應該勸誡。按照孟子的理論就是如果君主不像個君主,那臣子就可以不聽你的命令。所以命令就很難被執行。唯一的辦法就是一刀切,樹立絕對的權威。不管做得對不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孝道不僅僅體現在社會輿論層面里,它也是一個被條文化、法律化的東西。從漢代開始,統治者就開始"以孝入律",就是把"孝"用法律的手段給固定下來。一旦成為法律,管理權直接下放給家長,有權利就會有威懾力,殺伐決斷,盡在掌握,這才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

  道光六年,吉林有個人因為兒子和他頂嘴對罵,一氣之下把兒子給刨坑活埋。結果事情鬧到官府,判決只有兩個字,勿論。父親可以殺兒子,兒子絕不可以還手,即使是誤傷也是需要償命的。

  嘉慶年間,在浙江縣有個人,晚上和老婆吵架,情急之下順手拿起一把剪刀對着老婆比劃,正好這個時候,父親進來勸架,一不小心誤傷了他的父親,僅僅就是一點皮外傷,恰巧這件事讓官府知道了,縣裡面反應迅速,立即派人把他抓起來,初審意見就是斬立決,死刑立即執行。在《大清律》明確規定:凡子孫毆父母,審無別情,無論輕重,即行斬決。意思就是說只要傷了父母,不論輕重一律殺頭。所以縣裡也是依法執行。當然那人的父親不甘心,因為畢竟是要殺頭的,所以堅決不同意判決,結果就是父親層層上訪,但是從縣裡到州里到省里,所有的衙門給出的回復都乾脆利索,還是斬,雖然值得同情,但論法該死。到最後父親不服氣,一直鬧到刑部,大家一起來討論這件事該怎麼做。論情理這個人不該死,可是放了他卻沒有人敢去做,因為這是破壞綱常,破壞孝道,最後只好稍微的妥協一下,從原來的斬立決改判為斬監后。古代的斬監后就是等到秋後問斬,再由皇帝批文決定是否需要執行。結果皇帝也不敢去破壞綱常,就這樣一直拖着,一拖就是八年。每年秋決的時候皇帝都不表態,既不執行,也不赦免。後來嘉慶皇帝駕崩了,道光皇帝登基,按常理來講,新君繼位理應大赦天下,但是這個人不能赦,因為毆打父母是十惡不赦之罪,即使是九五之尊也不敢破壞綱常。孝本身是一種道德,可是一旦變成"孝道",被法律化之後就立刻失去彈性,甚至成了一種反道德、反情理的東西。最後這個死結到底是如何打開的呢?終於有一個明白人,給那人的父親想出一個辦法,讓他寫一個申請,結果馬上就釋放了。申請釋放的理由其實只有四個字:親老丁單。意思就是老兩口年齡大了,而孩子是家裡唯一的男丁,如果他死了就沒有人為老兩口養老。其實還是在"孝"上面做文章,殺他是為了孝,赦免他也是為了孝,關鍵在於孝道綱常的法律沒有被破壞。終於在道光元年,這個倒霉蛋被釋放回家。即便是這樣,道光皇帝還特殊強調,此系法外施仁,嗣後不得援以為例。這是一個真實的荒唐的例子,不管怎樣只要兒子打老子,那就必須得死,甚至是辱罵父母也得死。

  孝道實際上塑造了一種政治上的不平等,是一種定義尊卑的等級制度。所以孝道不僅不是純粹的道德標準,也不是一種價值觀。孝道其實是一個混合體,看起來是一種道德準則,骨子裡其實是一種法律制度。它就是一個"外儒內法".表面上我提倡的是儒家的倫理道德,但實際上真正用來管理的卻是法家的理論。所以,孝道就是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

  在我看來,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它的積極意義遠遠大於弊端,它雖然對人性產生了一定的壓制,甚至是扭曲,它本身也是極不公平的,甚至經常導致違背道德的結果,但是在行政管理能力落後的古代,它的效用卻是無可替代的,在孝道的幫助下,國家的管理末梢才能深入到家庭,而且除了皇權之外,其他的權威體系被打散了,等級被進一步細分。在古代,沒電報,沒電話,沒互聯網的時代,社會管理能力相當有限,孝道對於政權的穩固、社會的安定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廣大的鄉村,實際上都處於權力真空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怎樣才能確保這些真空區域能夠遵守一定的規則,同時又能對國家和中央政府保持基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呢?實踐證明,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推行孝道。對於管理者來說,他們看得很清楚,孝道其實就是國家制度的翻版。一個家族只要奉行基本的孝道綱常,其實就等同於拷貝了一份國家結構,運行一套類似的管理模式。就像是《紅樓夢》中的那樣,賈府雖然是個大家庭,但是它是自成一個小世界,權利上下,涇渭分明。就相當於一個微縮版的朝廷,這就形成了中國宗族社會一個最明顯的特徵"家國同構",就是國和家沒有本質上的差別,他們的結構是一致的,就像是一個個相似三角形,只是大小不同而已。在家中服從家長,在朝廷上就會服從皇帝,在家裡講究孝,在朝廷上就會將就忠,這就是所謂的"移孝為忠".

  對於古代的統治者來說,孝道與道德無關,它只是一種好用的管理模式。父母是小家長,皇帝是大家長,在家向父母無條件的盡孝,將來就會對皇帝無條件的盡忠。所以歷朝歷代必然大力的宣揚孝道,不僅是漢族的統治者,即使是元朝,金朝這些外族入主中原之後,立刻就把孝道當成寶貝一樣撿起來,而且比漢人還要賣力推廣。1279年廣東崖山,南宋和蒙古軍隊的最後一戰,丞相陸秀夫就是背着小皇帝跳海自殺了。這一跳,所有的軍民都傻眼了,雖然大家都手足無措,但是每個人的心裡始終有一個信號燈在提示,就是當年植入人心的那個孝道,那個綱常觀。不知該如何去做,但是做法一定要符合忠孝節義,最終只能自戕。《宋史》中記錄說幾天之後,海面浮屍十幾萬人將敵方主帥張弘范嚇到了,並且很快的發現了這個價值。他們就想,我用武力打敗了你,如果我的子民在能夠這樣忠孝節義那就天下無敵了。所以在他登基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孔子豎立起來。有人就會有這樣的疑問,外族人昨天在帳篷里吃烤全羊,今天就在這裡大搞三綱五常,這到底有用嗎?當然有用,後來歷史總是那般驚人的相似,當元朝被明朝打敗以後,就有很多百姓誓死不做大明王朝的臣子,甚至很多漢人也自願跟隨去了草原。在我們今天人的眼中這就是漢奸,但在他們眼中,這就是氣節。

  時代發展到今天,我們確實也不應該再盲目的去遵從什麼三綱五常。但如果我們拋去它壓抑人性的一面,而就一種管理制度去研究,我覺得仍然可以給我們相當大的啟發。文中提到的家國同構正好對應現代管理學中的"分型管理",就是在一個組織中,每個小單元都被設計成整體的一個微縮拷貝,也就是一個分形,這種模式的好處就是每一個分形都能自成體系獨立地完成一個任務,而所有的分形又相互類似,有着相同的架構和價值觀,類似於標準化模塊,所以運作起來就可以做到無縫連接,就可以即插即用。就好比古代的中國,一個山東人就可以毫不費力地去海南當官,因為根本不用擔心當地會有什麼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價值取向。而一個土著的鄉紳,也大可不必每件事情都去請教官府,他可以迅速地在權力範圍內自行做出不會特別離譜的決策。雖然政府在很多時候根本管不到鄉村,但是那裡運行的這一套制度就自然的跟國家保持一定的高度,從上到下,整個體系環環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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