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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子決定腦子:清官的障眼法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位子決定腦子:清官的障眼法

  中國文化最精彩處,莫過於一個“吃”字。從老子的“為腹不為目”始,肚子問題便一直是國家的頭等大事。

  根據《周禮》的說法,當時的冢宰,也即後來的宰相,雖貴為百僚之長,其原始身份,其實只是王室的廚師長,所以他手下的屬官,儘是漿人、鹽人、醢人、庖人等司廚的角色。

  陳平少年時,曾在鄉慶中主持過分割祭肉的工作。因為下手很有法度,父老們就交口稱讚他道:“好啊!陳家這小子真會操刀!”陳平的回答很見志向,他說:“假使我有機會治理天下,也會像分配祭肉一樣公道。”父老們就此認定他是塊當宰相的料子。後來發生的事證實了父老們的先見之明,陳家這小子,果然成為大漢朝的一代明相。(《史記·陳丞相世家》)

  所以說宰豬、宰羊之“宰”與主宰天下之“宰”,至少在詞意上並無明確的區分,宰豬、宰羊是為一方百姓弄吃的,主宰天下是為天下人弄吃的,其根本都在於找飯吃。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我們看問題,往往只見其口,不及其餘。就連人頭數的計算,也要以口為計量單位。計口授田,若翻譯成大白話,便是:根據吃飯的嘴巴來分配田地。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我們看問題,皆可一吃以蔽之:被人佔了便宜,便是吃虧。受苦,便是吃苦。面子大,便是吃得開。面子不夠大,便是吃不開。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人情”二字後面,必得再綴上一個“味”字,才算形象。

  因為“為腹不為目”,與人交往,必得以生熟來區分,才得從容。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職業便成飯碗,丟了職便是砸了飯碗,穩當之職業便是鐵飯碗,肥差美缺便是金飯碗。如此一來,干哪個行當自然也就成了吃哪碗飯的了。

  所謂的貪官污吏,不外乎這麼兩撥人,一是上文所提到的吃國家飯的,還有一類不說,大家也會明白,那就是吃百姓飯的。吃國家飯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寵大的利益共同體,如戶部的幹部職工和兩淮鹽政衙門的大小官吏。吃百姓飯的,較之枝連蔓牽的吃國家飯的行為,無疑要簡單得多,一般只會有甲、乙兩個互為依存的利害對頭。

  當然還會有一撥人,是既吃國家飯,又吃百姓飯,鑒於手法上的雷同,就不專門介紹了。現在就專門來講一講那些吃百姓飯的傢伙。

  桐城派的古文名家方苞,因為戴名世案被牽連入獄,關在刑部監獄。方苞是當時的大筆杆子,出獄后,寫了一篇文章,叫《獄中雜記》。

  方苞筆下的那些吃牢飯的胥吏,吃技之高,實在令人瞠目。筆記里說,他們不但能從活人身上來錢,還能讓死人吐出錢來。

  方苞剛入獄時,看到刑部監獄中囚犯眾多,非常奇怪國家級的監獄居然會人滿為患,便問曾經當過洪洞縣縣長的杜君,杜君告訴他:“刑部本身十四清吏司里那些喜歡多事的正、副滿漢郎官和底下的辦事員、典獄官、獄卒,都因為人關的越多越有好處,所以只要沾上一點邊就給千方百計地抓進來。人一進監獄,不問有罪無罪,照例先給戴上手銬、腳鐐,放進老監房,使你吃盡苦頭。在你吃不消的時候,他們就教你怎樣取保……再照你的家境狀況榨取錢財,由他們按比例派分。中等以上人家,都儘其所有出錢取保;差一點的人家,要想解下手銬、腳鐐搬到老監房外的板屋去住,費用也得幾十兩銀子;至於那些又窮又無依無靠的,就用手銬、腳鐐毫不客氣地伺候着,作為警示其他犯人的活樣板。”作者接下去說:

  凡死刑,一經判決,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門外,派同党進去索取財物,這種斂財的方法,還有一個專門的術語,叫做斯羅。對有錢的死囚,要找他們的親屬講價。對沒錢的死囚,便當面直接來。如果判的是剮刑,便說:“答應我的條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話,四肢解盡,心還未死。”如果判的是絞刑,便說:“答應我的條件,絞一下便包斷氣。不然的話,絞你三次還須加用別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殺頭,才沒什麼可討價還價的,但是仍舊可以扣着腦袋不給死者家屬,達到敲詐的目的。

  方苞筆下的那些獄吏,不啻是一個個披着合法外衣的綁匪,他們手中的人犯,活脫脫便是一個個任人宰割的“肉參”。在他們的淫威之下,小百姓求速死還得掏腰包,如不答應,他們有的是辦法讓你不得好死或死後身首異處。

  因為胥吏們手裡擁有無上的權力,如方苞所說的“只要沾上一點邊就千方百計抓進來”的權力;“人一進監獄,不問有罪無罪,照例先給戴上手銬腳鐐,放進老監房,使你吃盡苦頭”的權力;“答應我的條件,便先刺心。不然四肢解盡,心還未死”的權力。上述種種權力,無法無據,卻事出有因;無影無蹤,卻能呼風喚雨,為禍人間。

  刑部監獄的獄卒,同戶部的庫兵一樣,都是最基層的財富聚斂者。其作用,有如啃食泥巴的蝦米,獄卒們要靠向他的頂頭上司買缺和購買平安獲利。當然,在現實的操作過程中,獄卒們也有可能豢養出自己的下線——牢頭,從而使自己由食力(暴力)族變而為食權族。

  張集馨在《道咸宦海見聞錄》中說,牢頭周鳴同逼奸女犯被獄吏姜淳偵知,周鳴同於是送給姜淳二百兩銀子,就不被追究。從此以後,周鳴同便成為姜淳的賺錢工具,由周鳴同拷逼囚犯,每次再給姜淳四十兩銀子的“規禮”。至案發時,獄吏姜淳前後共得贓銀四百餘兩。

  有這麼一句話“衙門裡頭好修行”,這並不是說舊時的衙門是個適宜做好事的地方,實在是因為衙門裡吃人的道道太多太多。

  只要那些口含天憲、手操王綱的傢伙肯有一念之慈,便可活人一命,成就一番功德,於是他們自然就成了小百姓眼裡救苦救難的活菩薩了。

  刑部的獄卒同其代理人牢頭,是依仗暴力的加害能力斂財。暴力只能作用於具體的人和物,不若權力的無所不及。暴力僅有加害功能,權力則不然,權力既能加害亦能加惠,有權者,在加害的同時,又能適當地讓受害者獲得某種恩惠,這是純粹的施暴者所無法給予的,所以受害者往往只能忍氣吞聲。

  文徵明的曾孫文秉所著的《烈皇小識》中便有這樣一個案例:崇禎十五年,江蘇和安徽兩省大旱,從春天到夏天未曾下過一滴雨,正是民不聊生的非常時期,而官吏們勒索如常,所有的知縣中尤以長州的葉承光最為嚴酷,借救災之名,勒索富戶,送禮的就免於攤派。

  有朋友替葉承光擔憂,以為趕上天旱民蔽,他們這些當官的,縱是有如來佛的本領,也是無處下箸。其實,大可不必作杞人之憂,這中間的道理,正如葉知縣那句全無心肝的回話一樣——“幸好來了個荒年。”

  當官吏們以賑災的名義,攤派到富戶頭上,要錢要米,正是所謂的責之所在,豈是能逃脫得了的?如果真要敢推脫,那麼,所有的髒水都會潑向推託的人,官吏們打着順應民意的幌子,自可堂而皇之地回過頭來吃大戶,如此一來,富戶們想不破財都難。要是不推脫,又不知道這會是怎麼樣的一個無底洞,還是免不了得破財。於是聰明的富戶除了捐點錢物做做樣子,便是用錢來取得官吏們的諒解。

  在這裡,賑災無疑是官吏們的障眼法,藉機勒索才是他們的真實意圖,至於被勒索的富戶,不但不敢說,還得千方百計為官吏們遮瞞,因為這事要是傳出去,當官的固然倒霉,被勒索的富戶,也少不得再受災民們的一番聲討。這對富戶們來說,絕非好事,官吏們正是算準了這一切,才得以恣行無忌。

  這原本就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是一層窗戶紙的事,這位姓葉的芝麻官大概是樂昏了頭,居然說溜了嘴,於是長州的百姓不肯了。

  書中說,葉承光的話犯了眾怒,幾乎激發民變。蘇松巡撫黃希憲曲意庇護他,僅僅把他調離,還派標兵護送他出境。

  黃希憲敢替葉知縣出頭,至少說明了這麼一個事實,即發災荒財的官吏絕不止葉知縣一個人。說不定這裡頭就有他黃大人的一份也未可知。

  官吏們輕易不出手,一出手必定來錢。民間有一句俗話叫:一動絞車四兩油。說的是沒有油的潤滑,是無法駕馭又沉又重的絞車的。用這句來形容流行於官場的種種不正之風,可謂一語中的。

  其實這障眼法,並沒有魔術一般使人迷惑的技巧,而是貌似真實的開誠布公,越是障人眼目之法,在內容上便越是無可指摘,在形式上也必定是慎之又慎。總之,越是無懈可擊,就越是能惑眾。所謂大私似公、大奸似忠就是這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