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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穩應急預案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維穩應急預案(一)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維穩管理的通知》(粵教保函〔2010〕1號)精神,為提高我校維穩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理我校突發事件,為構建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制定本預案。一、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學校發生突發性群體事件、公共衛生事件、學生人身傷害事件、敏感、特殊時期的惡性事件、師生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事件等。

  二、工作目的建立應對校園各種突發事件,維護校園穩定的應急機制;規範應急維穩工作管理流程,有效預防、控制各種事件發生;確保學校及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的正常秩序。三、工作原則

  堅決貫徹“安全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正確處理好學校安全穩定的關係。以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為最高原則;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堅持團結、穩定、正面為主的原則,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排除流言、謠言,消除恐慌情緒,確保師生穩定;堅持宣傳教育與依法辦事、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立足於師生思想教育,立足於防範,立足於協商調解,綜合運用思想教育、經濟、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種形式,果斷處置,最大限度縮小社會及政治影響。四、組織機構組長:周南江副組長:黃鴻江成員:劉寶亮吳志浩陳首軍江林明許文彬崔燕婷劉清舫

  成員職責分工

  劉寶亮、陳守軍負責現場指揮;

  吳志浩、江林明負責安全管理;

  許文彬、崔燕婷負責宣傳報道;

  劉清舫負責後勤管理。

  五、機構名稱

  惠州市通用職業技術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維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維穩領導小組”。

  六、工作職責

  1、組長和副組長職責:負責本預案的發布、組織學習和實施工作,使全校師生了解本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按預案確定的組織程序和人員分工,從容應對,妥善處置。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及班主任和科任教師作用,加強師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培養師生健康心理;認真開展經常性的矛盾排查工作,深入調查了解師生思想動態,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師生自覺維護學校穩定安全大局;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想方設法解決師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對一時難於解決的問題,要說明情況,耐心細緻地宣傳解釋,做好師生思想穩定工作,並儘快落實化解方法。

  3、安全管理員職責:負責監測治安、交通、消防類突發事件。組織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檢查,了解師生思想動態,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學生人身傷害事件、敏感時期的惡性事件以及發現學生有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及時採取措施,加以防範。

  4、宣傳員職責:負責正面對外宣傳,做好突發事件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負責在突發性安全事故或事件發生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教育局。

  5、後勤管理員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加強後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

  6、全校師生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維穩領導小組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七、工作措施

  (一)處理群體性事件

  一旦發現有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立即組織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反映情況,及時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把矛盾化解在校園內;嚴密掌握控制現場動態,注意調查取證,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注意從中了解群體聚集內幕和骨幹人員情況,耐心細緻說服他們配合做好勸散工作;疏散圍觀群眾,防止別有用心的人趁機煽動鬧事;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傳口徑,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需要,學校領導要出面接待聚集人員,做好教育勸阻工作。在教育疏導、反覆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及時報告鎮政府和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向社會蔓延;當發生師生群體到上級黨委政府上訪等事件時,要在第一時間向黨委政府報告,並迅速派員前往開展勸返工作。

  (二)處理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1.當校園發生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及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時,立即向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及市教育局報告,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實行病人隔離,配合組織救治病例;配合開展調查,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源,對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場所等區域採取嚴格控制措施,組織做好消毒、殺蟲等,防止病情擴散;配合組織開展預防性疫(菌)苗接種或預防性服藥等工作。

  2.當發生食品、飲水等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時,立即向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及市教育局報告;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對可疑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的食品、水源及其有關原料、設備、場所及可能受污染的區域採取留樣、控制措施;協助衛生防疫部門的病情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三)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件

  在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設施、場地內等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時,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事故的處置,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同時,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學生受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處理敏感、特殊時期的惡性事件

  敏感時期、大型活動和節假日期間,要加強防範和控制,防止發生不法人員滋事、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惡性事件,一旦發生此類事件,要採取果斷措施堅決予以制止,並立即向公安部門及教育局報告,做好現場勘查工作,認真收集相關資料、證據(錄像、拍照),以備後用。對此類突發事件,要做到冷靜觀察、沉着應對、內緊外松,不炒作、不糾纏,認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將事件的後果和影響降低到最小限度。

  (五)處理師生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事件

  凡經專業醫院確診為精神病、癲癇病患者應給予退學或休學(假),由監護人負責領回;對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經治療后返校學習、工作的師生,以及有嚴重心理障礙、言行異常但未達到退學條件的學生,要加強監護和引導,特別是加強心理跟蹤服務,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必要時動員其休學(假)治療;做好師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強溝通,了解掌握師生思想狀況和特點,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早發現、早處理;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學生會及學校思想品德課的優勢,通過多種形式,幫助師生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養成良好行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八、善後工作

  1、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對突發事件參與者要實行跟蹤教育,對為首的骨幹分子要密切監控,掌握動態,確保一旦再發生問題,能夠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

  2、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有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理。

  3、對因忽視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造成師生嚴重人身傷害、財物損害的,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責令檢查、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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