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五五”普法工作,根據“四五”普法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以下八條建議,供參考。
(一)從法律上界定和明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性質和地位
儘快起草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從法律上確定黨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地位,強化人大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作用,明確和加強司法行政部門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宏觀指導、檢查督促的職能,理順和明確各有關部門的關係,把普法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把提高三種能力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目標
要通過法律素質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依法辦事能力;通過法治化實踐活動,提高領導幹部的依法執政能力;通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要通過實施“五五”普法規劃,使普法依法治理的服務和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彰顯,社會認同感得到進一步的加強。
(三)按照由政府和社會共同推動“雙軌制”模式推進“五五”普法工作
普法教育是對公民進行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五五”普法可以嘗試借鑒社會辦學的經驗,實現由黨委政府主導向由政府和社會共同主導的轉變。黨委政府在大政方針、內容安排、制度建設、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宏觀管理,在具體組織實施、活動安排上運用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引入競爭機制,放手讓社會力量去干,在某些領域和地方還可以佔主導地位。“雙軌制”支行模式可以充分調動黨委政府和社會兩個方面的積極因素,實現“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把對弱勢群體的法制教育列為“五五”普法重點對象之一
在繼續抓好領導幹部等四類重點對象法制教育的同時,應着重加強“農村村民、失業人員、失學青少年、外地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法制教育,並在政策、資金、物質等問題上給予傾斜和照顧,使弱勢群體和其他社會城員一樣,充分接受先進法制文化的熏陶。
(五)切實落實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制度
要繼續加強決策、學習、督查、評比、通報、責任追究等規章制度建設,並使之落到實處,發揮作用;要制定和優化各類依法治理工作細則和標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要調動一切獎懲手段,加大獎懲力度,為“五五”普法工作營造一個“想幹事、能幹事、干成事”的外部環境;要加強監督檢查,像綜合治理工作一樣,實行年度工作考核制,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國家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制度,以此促進地方各級領導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視程度,落實“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六)大力發展和提高先進法制文化的生產力
要充分發揮現代大眾傳媒的優勢,在黃金時段製作播放高質量的法制節目。司法行政部門要主動介入法制節目製作、法制文藝作品創作、法制影視作品生產等領域,運用廣播、電視、電影、網絡、文藝演出等手段,做大做強法制文化產業,提高先進法制文化的生產力。
(七)加強和改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要逐步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提高領導機構的依法決策和總攬全局的能力。要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辦事機構的規格,改善基層辦公條件,使辦事機構成為“五五”普法工作強有力的“參謀部”和“作戰部”。
(八)為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志排憂解難
希望司法部繼續把“為基層服務,為基層排憂解難”作為一項重要承諾,利用司法部的特殊地位和影響,就基層普法工作同志的職級待遇、機構編製、工作經費、辦公設施等問題及時向地方黨政部門反映和溝通,切實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以進一步保護和調動他們獻身於“五五”普法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