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一)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衛組
組長:
組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局,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領導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繫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衛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衛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衛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後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信息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複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后,再書面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後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儘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繫,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洪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教育學生來回學校要走大路,必要時教師護送。
2、組織回家路隊,指定高年級學生維持路隊秩序。
3、及時向上級彙報洪水情況,根據上級指示進行處置。
(三)地震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組織學生不要慌亂,有秩序地保持鎮定。若上課時間,應急領導小組及教師組織學生有序有法在教室進行防震自護,震後有序撤離教室;若課餘時間,及時疏散學生,組織學生有序遠離建築物,到空曠地進行自護。
2、若有人員發生意外,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應急小組應及時與家長聯繫,及時撥打120。
七、事故報告的通訊聯繫電話
學校:辦公室:
教育局辦公室:政府辦公室:
八、平時的保障措施
1、平時加強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具有安全意識。
2、想方設法進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練。
3、牢記常用報警電話:報警110,消防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4、定期檢查,及時整改,注意徵兆,防患於未然。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保衛處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二)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
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后,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繫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后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水湄小學安全領導小組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三)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繫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颱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及時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彙報,聯繫“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繫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