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支部工作常用應用文
一、介紹信 介紹信是用以介紹被介紹人員的姓名、身份、人數、接洽事項等情況的專用書信。介紹信具有介紹和證明的作用。 介紹信通常有兩種形式: (一)普通介紹信。用公文紙書寫: 1.在公文紙正中的地方寫“介紹信”三個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聯繫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3.被介紹人的姓名、身份、人數(派出人數較多,可寫成“×××等×人”)。 4.接洽事項和向接洽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希望。最後可寫上“請接洽”、“請予協助”、“此致敬禮”等語。 5.本單位名稱和寫信日期,加蓋公章。 (二)帶存根的印刷介紹信。有規定格式,使用只須填上有關內容。 1.存根部分簡填,以便日後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寫詳細些。 3.派人聯繫辦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註明被派人員的政治面貌、職務。 4.重要的介紹信要經領導過目或在存根上簽字,有的還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蓋公章外,存根與本文的虛線正中亦要加蓋公章。 二、證明信 證明信是以機關、團體、個人名義,對某一情況或某個人的身份、經歷提供證明的信件。證明信的內容應絕對真實、可靠。 證明信的書寫格式與介紹信基本相同。在正文末尾可寫“特此證明”、“此致敬禮”等語。 三、表揚信、感謝信 表揚信是表彰某個單位或個人的先進事迹的書信。感謝信是對某個單位或個人做了好事表示感謝的書信。表揚信和感謝信是同類書信,寫法也基本一樣。 1.在第一行正中寫“表揚信”或“感謝信”幾個字,字要比下文大些。可用一個題目代替。 2.表揚或感謝對象的稱呼。 3.正文寫表揚或感謝的內容: (1)交代表揚或感謝的原因。 (2)在敘述的基礎上,可寫出表揚或感謝的事情反映出的思想、品質。 4.最後要寫上表示祝願的話,如“此致敬禮”、“謹表謝意”等。 四、慰問信 慰問信是以單位或個人的名義向對方表示慰問的書信。慰問信的內容根據被慰問的對象的具體情況而定。 1.第一行正中寫“慰問信”三個字,也可寫成×××致×××慰問信”。“慰問信”三字應較正文大些。 2.寫被慰問對象的稱呼。 3.正文: (1)說明寫慰問信的背景、原因。 (2)概括敘述對方的先進事迹或高貴品德,向對方表示慰問和學習。 (3)最後寫共同的願望和決心以及表示祝願的話,要分別另起一行寫。 (4)寫慰問單位或個人名稱和寫慰問信的日期。 五、申請書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表達願望,向機關、團體、單位領導提出請求時的一種書信。申請書應把該寫的問題寫清楚,但也要注意精練。申請書一般是一事一書。 1.在申請書的第一行正中寫申請書的名稱。如:“入黨(團)申請書”、“開業申請書”等,字體較正文稍大。 2.寫接受申請書的單位或有關負責同志的名稱。 3.寫申請書的具體內容: (1)申請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寫,以便接受申請的一方把握要領。 (2)申請的理由比較多,可以從幾個方面、幾個階段談認識。 4.結尾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請領導批准”等語,也可以不寫。 5.最後寫申請人姓名或申請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和寫申請書的日期。 六、入黨(團)志願書 入黨(團)志願書是為向黨(團)組織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表達自己的願望和決心而填寫的一種文書。入黨(團)志願書是申請入黨(團)的人在黨(團)組織經過一定時期的考察,初步認為可以接收而需要進一步研究審核時同意填寫的一種表格形式。入黨(團)志願書有固定的印刷表格形式。 入黨(團)志願書的填寫內容有: 1.個人的現實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現在職業(現任職務)等欄目,出生年月要寫公曆。 2.個人簡歷。曾在何地、何單位任何種職務及起止年月,證明人是誰;何時、何單位參加過何種黨派、團體、組織,任何職務;有無政治歷史問題,結論如何;何時、何地、何種原因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等。經歷一般應從上小學起,起止年月要寫公曆。 3.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情況,包括家庭主要成員的姓名、職務、政治面貌以及主要社會關係的姓名、職業、政治狀況等內容。家庭主要成員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長期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如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主要社會關係指叔、伯、姑、舅、姨、外祖父母和婚嫁后的兄弟姐妹等。 以上欄目都要自己如實填寫(不會者可找人代筆),要寫得準確、可靠,不得隱瞞,不能有虛假成分。 4.介紹人意見、支部大會決議和上級機關審批意見,分別由介紹人、支部和上級機關填寫。 5.“志願書”一欄,是需要填寫的主要部分。志願書如何寫,由幾部分組成,沒有固定的格式和統一的要求,但對黨(團)的認識和入黨(團)的動機,一定要寫。 七、決心書、保證書 決心書、保證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表示決心、提供保證時的書信。決心書、保證書的內容要寫得切實、具體,要實事求是,說到做到,不能說過頭話。 1.在第一行正中寫“決心書”或“保證書”三個字,字體較正文大些。 2.寫接受決心書或保證書一方的稱呼。 3.正文開頭可簡寫對某項工作的認識。然後,寫決心做到的具體事項或保證的具體內容,最好分條開列。 4.結尾可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語。 5.寫上寫決心書或保證書一方的名稱和日期。 八、倡議書 倡議書是倡導開展某項有意義的活動、推廣或發展某一行之有效的作法的文體。倡議書所倡導的活動和作法應考慮到其廣泛性。 1.在第一行正中寫“倡議書”三個字,字體較正文大些。 2.寫對發出倡議對象的稱呼。 3.正文: (1)寫清發出倡議的根據、原因和目的。只有交代清楚倡議活動的目的、意義,對方才能理解、才能變成自己自覺的行動,否則就很難響應。 (2)重點是寫倡議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做到的具體事項。這部分一般是分條開列,以求清晰、明確。 4.結尾要表示倡議者的決心和希望。 5.最後要寫上發倡議者的名稱和發倡議的日期。 九、建議書 建議書是個人、單位和有關方面為了開展工作、完成任務、進行某項活動而提出意見時使用的一種文體,有的也叫意見書。寫建議書要認真負責、嚴肅對待,內容要具體,語言要精練。 1.在第一行正中寫“建議書”三個字。 2.寫接受建議對方的名稱。 3.正文: (1)建議的原因或出發點,便於對方考慮。 (2)建議的具體事項。 4.表達建議者的願望。 5.結尾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語。 6.寫上建議者的名稱和寫建議書的日期。 十、通知 通知是上級要求下級或個人參加某一會議或者做某件事情時使用的一種文體。通知的內容要寫得明白、具體。 1.在第一行正中寫“通知”二字,也可視情況寫成“關於××的通知”、“緊急通知”等。 2.寫被通知單位或個人的名稱。 3.寫通知內容。如內容較多,可分條開列。 4.結尾可寫“特此通知”等字樣。 5.最後寫上發通知者的名稱和發通知的日期。用公文形式發出的通知要加蓋公章。 十一、海報 舉辦文體活動,要把消息告訴大家,可以用海報的形式。 海報的寫法沒有很固定的格式。一般是先在紙的上方正中寫上“海報”二字,字要稍大些,下面寫明是什麼活動,然後寫清舉行活動的時間、地點、參加方式。如果是售票或發票,還要寫明買票、領票的時間、地點。如果是文化、體育表演,要註明表演單位。 海報的宣傳號召性很強,是希望人家參加,沒有約束性,所以用語既要有鼓動性,又要實事求是。形式上要盡量活躍些,如用紅綠新紙書寫,還可配下與活動內容有關的宣傳畫、漫畫等,以吸引大家。 十二、請柬 請柬,也叫請貼,是為請客而發出的一種文書。可用手寫,也可印刷。 1.在第一行正中寫“請柬”二字,字可大些。 2.寫被邀請者的名稱。 3.正文寫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 4.結尾寫“敬請光臨”等語。 5.最後寫發請柬者的名稱和發請柬的日期。 6.如請看戲或電影等,還應將入場券附上。 十三、啟事 單位或個人有什麼事情需要向大家公開說明,或者對大家有什麼要求,把它簡明扼要地寫出來張貼或刊登的短文,就是啟事。啟事內容要周到完整,語言要具體明確,中肯禮貌。如果內容多,還應分條開列清楚。 1.第一行正中寫啟事的名稱,如“招領啟事”、“尋物啟事”、“徵文啟事”等。 2.寫啟事內容,一般包括目的、意義、內容、形式、要求等項目。 3.最後寫啟事者的稱呼和啟事的日期。 十四、聘書 聘書是某個單位聘請某人擔任某項職務或承擔某項工作時所使用的一種文書,一般是在與被聘請一方商量妥當后發出,具有證明的作用。 1.在正中寫上“聘書”或“聘請書”字樣。 2.在開頭或正文中寫被聘請者的姓名。 3.正文寫聘請擔任什麼工作。 4.結尾要寫表示敬意或祝願的話,如“此致敬禮”等。 5.寫聘請單位的名稱(加蓋公章)和寫聘書的日期。 十五、公約 人民群眾為了有秩序地生活、學習、工作,往往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對一些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執行的事情,經過大家充分討論,用文字一條條地寫出來,這就是公約,如衛生公約、服務公約、鄉規民約等。 1.標題,寫公約的名稱,說明公約的性質。標題中有無“公約”二字均可,字體較下文稍大些。 2.正文分條寫出公約的具體內容,即參與訂公約者要共同遵守的事項。 3.最後寫訂公約者的名稱和訂公約日期。若標題已寫名稱的,只需寫上日期。 十六、制度、規則 制度、規則是由主管部門制訂,要求有關人員遵守、執行的規定。制度、規則的寫法和公約相類似。制度是就一些大的方面提出規定,規則是就一些比較具體的事項作出限制。 十七、條據 條據是作為憑證的條子,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用、最簡單的一種文體。一般分為憑證條據和說明條據。 條據的格式和寫法是: 1.在條子的上方中間,要寫上反映條據性質的字樣,如“收條”、“借條”、“欠條”、“領條”、“請假條”等等。 2.寫對方的名稱。有的可以不寫。 3.正文內容,即寫給誰,什麼事。如涉及到錢或物,要寫明錢或物的數量(大寫),關於“錢”的收條或借條,要在“錢”的具體數字未尾加個“整”字;數字如有改動,必須在上面加蓋圖章,或重寫一張。 4.正文完后,另起一行寫上“此據”或“此致×××”。 5.最後寫開條者名稱和開條日期。 十八、會議記錄 為使會議的決議能在今後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執行,並作為以後檢查執行情況等的根據,或者便於傳達一次會議的精神,有必要把會議的具體內容記錄下來。這些記錄的材料,就叫“會議記錄”。記錄要真實準確,符合原意。 會議記錄包括兩個部分: (一)會議的組織情況: 1.會議的名稱。 2.開會的時間、地點。 3.出席人數,如果人數不多,可一一寫明姓名。 4.列席人數,也可寫出姓名或只寫列席人員範圍。 5.缺席人數,也可一一寫出姓名,註明缺席原因。 6.主持人。 7.記錄人。 (二)會議內容,是會議記錄的主要部分。記錄方法有兩種: 1.摘要記錄。只記會上報告了什麼事情,討論了什麼問題,通過了什麼決議。 2.詳細記錄。要把每一個人的發言都記下來。 會議結束,記錄完了,另起一行寫“散會”兩字。 最後,要由主席或主持人和記錄人簽名。 為了提高記錄速度,可以適當使用一些自己熟悉的簡稱、代號、符號,待會議間歇或會後整理時再補上全稱或原稱。必要時,可以學習速記法。 十九、決定 決定是機關、社會團體對某些問題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決定一經作出,就不容改變,必須照辦。它或者是有法規作用,或者是有行政約束力,所以,作決定時,必須十分慎重。 1.標題寫“決定”或“關於××的決定”等字樣。 2.寫正文內容,交代作出決定的原因和決定本身。 3.最後寫作出決定單位的名稱(加蓋公章)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二十、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是一個單位或團體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打算。寫工作計劃要求簡明扼要、具體明確,用詞造句必須準確,不能含糊。 (一)工作計劃的格式: 1.計劃的名稱。包括訂立計劃單位或團體的名稱和計劃期限兩個要素,如“××印刷廠團委1986年工作計劃”。 2.計劃的具體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項目和指標,實施的步驟和措施等,也就是為什麼做、做什麼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 3.最後寫訂立計劃的日期。 (二)工作計劃的內容。一般地講,包括: 1.情況分析(制定計劃的根據)。制定計劃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現狀,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麼基礎上進行的,是依據什麼來制定這個計劃的。 2.工作任務和要求(做什麼)。根據需要與可能,規定出一定時期內所應完成的任務和應達到的工作指標。 3.工作的方法、步驟和措施(怎樣做)。在明確了工作任務以後,還需要根據主客觀條件,確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驟,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制訂好工作計劃須經過的步驟: 1.認真學習研究上級的有關指示辦法。領會精神,武裝思想。 2.認真分析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這是制訂計劃的根據和基礎。 3.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現實情況,確定工作方針、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再據此確定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確定工作的具體步驟。環環緊扣,付諸實現。 4.根據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缺點、障礙、困難,確定預算克服的辦法和措施,以免發生問題時,工作陷於被動。 5.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組織並分配力量,明確分工。 6.計劃草案制定后,應交全體人員討論。計劃是要靠群眾來完成的,只有正確反映群眾的要求,才能成為大家自覺為之奮鬥的目標。 7.在實踐中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計劃。計劃一經制定出來,並經正式通過或批准以後,就要堅決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往往需要繼續加以補充、修訂,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實際。 二十一、總結 總結,就是把某一時期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進行一次具體的總分析、總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績,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有什麼經驗、提高。 (一)基本情況。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麼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3.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於今后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並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4.今後的打算。根據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二)寫好總結需要注意的問題 1.總結前要充分佔有材料。最好通過不同的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了解有關情況,或者把總結的想法、意圖提出來,同各方面的幹部、群眾商量。一定要避免領導出觀點,到群眾中找事實的寫法。 2.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不誇大,缺點不縮小,更不能弄虛作假。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3.條理要清楚。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 4.要剪裁得體,詳略適宜。材料有本質的,有現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去蕪存精。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該詳的要詳,該略的要略。 5.總結的具體寫作,可先議論,然後由專人寫出初稿,再行討論、修改。最好由主要負責人執筆,或親自主持討論、起草、修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