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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安排意見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今年,我縣第六屆農村黨支部任屆期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關於“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屆期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按照《黨章》、《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群眾公認、平等競爭”的原則,採取“兩推一選”的方式產生新一屆農村黨支部班子,進一步增強農村黨支部的戰鬥力和凝聚力,為推進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共同進步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目標要求:(1)全縣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從2月10日開始,於3月底以前基本結束。各村具體選舉時間不做統一規定,由各鄉鎮黨委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確定。(2)農村“兩委”換屆時,先進行支部換屆還是先進行村委會換屆由各鄉鎮黨委根據各村實際情況決定。村委會換屆要在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規定的推選程序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能硬性規定或由組織指定、委派,但黨支部不能包辦代替村民選舉委員會,必須遵循村委會選舉工作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有序地開展工作。(3)大力推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最大限度精簡村幹部職數,提高村黨支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一人兼”和村“兩委”交叉任職的比例,每村“兩委”成員總數原則上控制在3-5人。

  二、村黨支部(總支)班子的選配原則

  村黨支部(總支)班子的選配,必須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辦事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和優化結構的原則,堅持群眾公認和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

  1、嚴格選人標準。村黨支部(總支)班子任職的具體條件和標準是:⑴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組織關係在本村,一般應有兩年以上黨齡。⑵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以45周歲左右為主體,身體健康。⑶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參加大中專學歷培訓的農村幹部優先考慮)。對政績突出、有群眾威信的在年齡和學歷上可適當放寬。⑷能夠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履行黨員義務。⑸遵規守紀,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⑹帶頭致富能力強,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推薦為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成員候選人:(1)政治素質差,思想覺悟低,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擁護、不執行、甚至對抗的。(2)依照法律規定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處在緩刑、假釋、保外就醫期間的;三年內受過拘留、勞動教養等行政或刑事處罰的,或正在執行刑罰處罰的,或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機關採取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的,已經批捕、尚未接受審判或正在接受審判的,有“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的。(3)受黨紀處分,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年限內的。(4)三年內曾違反計劃生育、宅基地規劃政策和村規民約,造成不良影響的。(5)參與組織封建迷信活動,信奉“FLG”等邪教的。(6)不依法履行公民義務的。(7)缺乏市場經濟意識,自身沒有致富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能力的。(8)道德品質差、不遵守社會公德,私心嚴重,甚至拉幫結派,打架鬥毆,造成很壞影響的。(9)組織或參與、煽動群眾集體上訪鬧事,造成惡劣影響的。(10)年老體弱,身體有病,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

  2、嚴格控制職數。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成員的職數要本着“高素質、少定員、輕負擔”的原則,按照“精幹、協調、高效”的目標要求,科學安排,合理配備。根據我縣的實際情況,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村,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成員總數原則上為3人;1000人以上的村,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成員總數原則上為5人。黨員人數較少的村,經鄉鎮黨委研究決定,並報縣委組織部批准,可探索將組織隸屬關係劃歸黨員數多且有利於村民生產生活的村黨支部(總支)管理。

  3、注重班子結構。要注重提高村級班子的整體素質,優化班子結構。要努力提高具有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的村黨支部(總支)書記的比例;要提高交叉任職比例,積極推行村黨支部(總支)領導班子成員按照法定程序推選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通過選舉兼任村委會成員;積極推行村委會中黨員成員通過黨內選舉,兼任村黨支部(總支)成員,積極推進村委會成員與村黨組織成員的兼職。要注意班子成員年齡的梯次配備,要有一定比例的優秀中青年進入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要注意改善農村基層組織結構,要有一定比例的婦女進入農村黨支部(總支)班子。因工作需要或一時沒有合適人選的,村黨支部(總支)書記可從縣、鄉鎮機關優秀後備幹部中選派。要注意區別不同情況,既要保證村級班子和幹部隊伍的新老交替,又要有利於工作的延續性和班子的合理搭配,確保村級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三、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的方法、步驟

  這次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盧龍縣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選任農村黨支部班子成員操作規程〉的通知》(盧組[2002]70號文件),採取“兩推一選”方式進行,即“黨員推薦參評、群眾推舉測評、黨內民主選舉”。換屆選舉工作分六個階段:

  第一階段,制定實施方案。各鄉鎮黨委要召開黨委會,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盧龍縣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選任農村黨支部班子成員操作規程〉的通知》,並按照縣委的安排意見,結合本鄉鎮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要弄清選舉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排、部署各項工作;二是對所轄村逐村進行分析,對有問題和情況複雜的村,要首先把問題解決好,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選舉工作一次成功,盡量避免重複選舉,防止激化矛盾。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首先,各鄉鎮要召開村支委以上幹部會,傳達縣委關於進行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的意見和要求,宣傳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意義。其次,組織廣大黨員和村民代表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法規、文件,讓廣大黨員、群眾了解當前形勢,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按照自己的意願推薦、選舉出群眾信任的支部班子。

  第三階段,醞釀、推薦候選人。村支部成員職數,按照村黨員多少,由鄉鎮黨委確定,一般在3—5名,10名黨員以下的支部只設支部書記,不設支委。首先要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會,公開班子成員職數、選拔對象的條件和標準、推薦候選人的方法、步驟等有關情況,然後推選候選人預備人選。召開民主推薦會時,黨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村民代表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在此基礎上,組織黨員投推薦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推薦黨支部(總支)成員人選,黨員和村民代表的投票要分別統計,併當場公布測評結果。測評結果出來后,對黨員推薦票和村民代表信任票比較一致的,村黨支部(總支)按黨員推薦票由高到低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並經組織考察后,報鄉鎮黨委審批。黨員推薦票與村民代表信任票不一致的,由鄉鎮黨委根據組織考察的實際情況,具體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職數不低於應選職數的120%。有下列情況之一不能到會的,經鄉鎮黨委同意,並經到會黨員和村民代表通過,可不計算應到會人數之內: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三是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體弱卧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調動,下派鍛煉、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係而沒轉走的。

  第四階段:正式選舉。正式選舉是整個換屆選舉工作的關鍵環節,要嚴格按照《選任農村黨支部班子成員操作規程》進行。第一,確定選舉日期,選舉日期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本支部全體黨員,並報告鄉鎮黨委,鄉鎮黨委要派人參加,指導、監督或主持選舉大會。第二,要嚴格掌握到會人數,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可進行正式選舉。可不計算應到會人數的黨員與推薦候選人預備人選會議規定同樣掌握。第三,選舉大會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一是上屆支部書記向全體黨員做工作報告;二是公布鄉鎮黨委批准的正式候選人名單,並簡要介紹候選人基本情況;三是採取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的辦法進行選舉,必須當場寫票、當場記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參加選舉的黨員因不識字或其它特殊情況不能自己填寫選票的,可委託參加會議的其他黨員代寫選票,被委託人必須完全按委託人意願填寫選票。未到會黨員,不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票。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人數一半以上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支部委員。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如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名額,對不足名額另行選舉。第四,支部委員產生后,召開第一次支委會,等額選舉支部書記,確定委員分工。第一次支委會由新當選的一名委員或鄉鎮黨委參加會議人員主持。不設支部委員的,由全體黨員直接差額選舉支部書記,程序、要求與選舉支部委員相同。第五,新選出的黨支部要向鄉鎮黨委書面報告選舉情況和選舉結果,待鄉鎮黨委書面批複后,宣布產生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第六,因各種原因,第一次選舉未能成功的,可在一個月內組織第二次選舉;第二次選舉仍未成功的,不再組織選舉,由鄉鎮黨委根據多數黨員意見,任命或下派支部書記主持支部工作。

  第五階段,建章立制。新一屆黨支部(總支)產生后,首先要根據需要儘快履行職責,加強對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共青團、婦代會、民兵連等村級配套組織的領導,對除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外的村級配套組織和村委會下設組織負責人進行分工。同時,按照《農村兩委“一制三化”管理辦法》,根據本村實際,建立村兩委班子工作制度。組織、指導村委會制訂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任期工作目標,依法修訂《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第六階段,檢查驗收。換屆選舉結束后,各鄉鎮要進行認真檢查,對組織不嚴密、程序不規範的要依法進行糾正;對沒有按規定程序選舉或走過場的,要限期按規定程序重新進行選舉。縣委將對各鄉鎮農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抽查,對組織混亂、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有序進行

  1、要切實加強領導。縣成立全縣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換屆選舉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指導和檢查驗收。各鄉鎮要成立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為換屆選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組長要親自參與籌備、組織、實施等各環節具體工作,對換屆選舉難度大的村,要加強指導、親自組織,以確保按時完成換屆選舉任務。在選舉前,各鄉鎮要將換屆選舉實施方案,包括選舉日程安排、擬選職數等情況一併上報縣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要嚴格履行程序、充分發揚民主。農村黨支部(總支)換屆選舉是一項非常嚴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鄉鎮黨委必須認真掌握、嚴格操作,絕不能自作主張、獨出心裁、另搞一套。對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出現的新情況,要及時向縣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充分發揚民主,保證黨員、群眾的民主權利,是換屆選舉工作必須堅持的原則,要堅決防止任人唯親、領導指定和不經民主推薦候選人就進行選舉的現象發生,要把“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穿於換屆選舉工作的始終,使新支部班子真正代表大多數黨員、群眾的意願。

  3、認真做好落選幹部的思想工作。各鄉鎮黨委要認真做好落選幹部的思想工作,使他們放下思想包袱,正確對待選舉結果,正確對待黨員、群眾的選擇。

  4、搞好新當選幹部培訓教育。首先,鄉鎮黨委要教育新當選幹部正確處理好與老幹部的關係,虛心向老幹部請教,學習他們的長處,吸取他們的教訓,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不辜負廣大黨員、群眾對自己的信任。同時,要搞好對他們的業務培訓,使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儘快進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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