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2005年社會治安 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見 2005年全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是: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大力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全面落實維護穩定各項措施,促進和保障我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順利進行。 一、2005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和目標 2005年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是:確保“一個中心”,即維護農區穩定;抓好“兩項重點”工作,即: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化解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工作;強化“三項措施”,即:建立完善排查協調工作機制,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開展基層創安工作活動。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一是各村和各單位要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制度,建立不穩定因素排查機制。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問題的專項排查。重要節慶日,重大政治活動和社會敏感時期的不穩定因素排查,做到經常性排查與定期排查相結合、專項重點排查與普遍排查相結合,並形成制度,做到不穩定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 二是要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排查調處工作:涉及征地、拆遷,補償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落實、特別是土地承包、農民負擔、稅費改革、灌溉用水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涉法問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三是切實抓好不穩定因素的調處化解工作。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按照屬地管理、部門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切實加強“兩所一庭”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其在維護穩定中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二)加強普法宣傳,做好民事調解幫教工作 在普法宣傳方面,各村、各單位要積极參加全鄉組織的綜治宣月活動,設立了綜治宣傳站,張貼宣傳標語,利用黑板報、開會、專題宣講等方式,開展經常性和針對性的法制教育,發揮思想政治優勢,把幹部群眾思想統一到講穩定、講大局、講奉獻上來,各村、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的工作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教育,做到宣傳到位,教育到位,使群眾學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辦事。 在民事調解方面,各村、各單位調解組織和村兩委調解組織,要充分發揮基層的作用,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調解工作有理、有節、認真、細緻。幫教工作繼續有條不紊地開展,有重點人口和幫教對象的單位,要基本做到幫教對象個人資料齊全,工作安排有着落,隨時掌握被幫教的人員的思想動態和日常工作、生活、學習情況,爭取做到刑釋解人員重新犯罪率為零,鞏固幫教成果。 三、以“鄉村平安”活動為載體,全面開展基層創安工作 在綜治工作中,要始終抓住“創安”這個載體,以領導責任製為龍頭、以目標管理為核心、以爭先進位為動力、以一票否決為保證,把住各個環節,堅持多管齊下,切實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宗教活動方面,各村、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市、區委指示精神,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將“FLG”歪理邪說批深批透。堅決不使鄉內出現一例“FLG”練習者。加強教育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宗教信仰觀,堅決不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堅決嚴厲打擊黃、賭、毒的各類醜惡現象和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閑散青少年和有輕微違法行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切實凈化一方環境,保持一方平安。對照“安全村”、“安全學校”、“安全單位”的各項標準,逐一檢查落實。轄區單位要將“創安”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廣泛開展安全文明創建活動,大力倡導文明新風,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台階。 四、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認識,將綜治工作列入單位總體工作規劃,統一思想,真抓實幹,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各村、各單位進一步建立健全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安排意見,做到領導小組健全、職責任務明確、工作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有關制度,重點是建立信息報送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制度,防止和處置群體性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制度。 3、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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