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總體部署
2.1、施工準備
與甲方協議簽訂之後,本公司根據現場工程實際情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利用熟悉本地施工條件的優勢,就近調集施工人員(中鐵十七局)做好上場準備。
由項目經理帶領施工技術部、安全質量部、物資設備部、計劃部、中心試驗室、綜合辦公室等在本地的人員10人進駐現場,進行前期準備,其餘人員在10天內調集完畢,在最短時間內進駐現場。並組織精測人員根據施工圖紙及業主提供的原始測量基準點、測量標誌、基準線或水準點或其他書面資料,按國家測繪標準和本工程精度要求,對本工程測設施工加密控制網,並及時提交監理單位,直至獲得認可,在此同時,施工單位將陸續組織工程所需的各種施工機械、各項設備進場,聯繫各種材料廠家準備供料計劃,並做好開工前的其他工作,按要求向監理單位(山西省安宇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提交開工申請報告。
2.2、各種臨時工程及臨時設施、施工措施
2.2.1、施工營地布置
項目經理部租用當地房屋,施工隊住房、料庫、值班室、保安室及其他施工用房均利用現有的房屋,材料進場及車輛出入均可以利用現有便道,周圍場地較平整。
2.2.2、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採用老虎口水庫里的水或打井取用地下水。
2.2.3、施工用電
工程施工用電,附近電力為工業用電,可就近利用,不考慮單獨設置變壓器。
2.2.4、工地排水
設置集水坑將水集中、沉澱、過濾后,利用水泵、臨時排水通道排入溝渠,局部水位較高處採用井點降水,重點地段雨季施工採取臨時覆蓋。
2.2.5、環保及三廢處理
本工程擬集中建立垃圾站,並於環保部門聯繫統一處理,施工中生活廢水、施工污水經與有關部門聯繫徵得同意后,排向指定地點,處理效果達到國家規定的三廢處理標準後排放,並徵得三廢主管部門的同意。
三、現場恢復
施工過程中保持工完料清的原則,每完工一段,在徵得監理同意后,需要恢復的立即恢復至原貌;對於臨時工程佔用場地,完工後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恢復。
3.1、工期
按業主要求本工程將於20xx年3月25日開工,工期575天,準備按期完成。共分三階段:
第一階段---施工準備階段。計劃安排5天(20xx年3月25日~20xx年3月30日),主要安排人員、機械設備、部分材料進場,連接水、電進場,完成對樁交接、線路定位,進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編製、辦理各種施工中所需手續,對現場進行複測。
第二階段---主體工程施工階段。計劃安排555天(20xx年3月31日~20xx年10月10日),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
第三階段---收尾配套階段。計劃安排15天(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0月25日),主要完成缺陷修復、場地恢復、竣工資料編製及工程驗交等工作。
3.2、組織機構
本工程將根據實際情況組建項目部,實行項目法管理,項目經理負責制。為了安全、優質、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本着精幹、高效的原則。我們計劃安排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技術、管理人員按項目法組建現場項目部。下設五部二室,即施工技術部、安全質量部、物資設備部、計劃部、財務部、中心試驗室、綜合辦公室。根據所設置部室制定出各項業務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職權分明。見附圖。組建3個工程隊分段施工
四、道路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4.1、路基工程
該道路交通量大,施工安全與行車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佔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大道穿過龍城大街,該段成為本工程的施工重點也是難點。施工前做好取土場和棄土場的調查、選定,做到有利環保,盡量保護好周圍的植被及生態環境,合理調配土石方。
4.1.1、施工準備
進場后,根據設計圖紙對既有道路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
地質調查核實:施工前搜集詳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及路基設計情況,結合工程實際,掌握本地區地基處理經驗和類似工程地基處理經驗和使用情況。
填料的選擇及修築試驗段:路基填筑前先對取土場的土樣進行土工試驗,以確定填料的種類和含水量,符合規範要求后,方可用於路基填築。
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填料,修改取土位置,或採取達到標準的改良、加強壓實等措施。施工按規定定期對取土場的土進行抽檢試驗。
4.1.2、施工工序
路基填築以機械作業為主,人工配合。配置一定數量的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裝運;推土機、平地機整平;振動壓路機及小型振動器具壓實。為確保施工質量,加快進度,提高施工效率,採用“三階段、四區段、八流程”的作業程序組織施工。
三階段: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
四區段:填築區—平整區—碾壓區—檢驗區。
八流程:施工準備—基底處理—分層填築—攤鋪整平—洒水或晾曬—機械碾壓—檢驗簽證—路基面整修。
4.1.3、測量放線工作
4.1.3.1、恢復定線測量
在地面上進行中線測量前,應根據設計部門交樁,對導線點及水準點進行複核,根據施工要求,道路每隔200~300m設一臨時水準點。
4.1.3.2、填挖方施工測量
每一地段開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放線,測設中心樁、邊線樁。施工中應經常檢查各測量標誌,對遺失或位置移動者隨時補釘校正。
4.1.4、路基施工
4.1.4.1、填築作業
基本要求:施工中始終堅持“三線、四度”,三線即:中線、兩側邊線,且在三線上每隔20m插一面小紅旗,明確中線、邊線的控制點;四度即:厚度、密實度、拱度、平整度。通過控制路基分層厚度以確保每層層底的密實度;控制住密實度以確保路基的質量及工后沉降不超標;控制拱度以確保雨水及時排出;控制平整度以確保路基碾壓均勻及在下雨時不積水。
在路基中心線每200m處設置一座固定樁,在固定樁上標出每層的厚度及標高。每層填土前做出路肩,在路肩兩側每隔50m(局部加密到每隔20m)設置一道臨時泄水槽至路基外排水溝,與路基填築同步進行,確保雨季路基上的水及時從泄水槽中排出,避免雨水沖刷邊坡。
4.1.4.2、分層填築
按設計路基橫斷面全寬縱向水平分層填築壓實。分層厚度根據填築壓實試驗段所確定的工藝參數嚴格控制,路堤每20m設一組標高點,每層壓實厚度不大於30cm,不小於20cm,最大虛鋪厚度不超過35cm。地形起伏時由低處分層填築,由兩邊向中心填築。邊坡兩側各超填30cm寬,以方便機械壓實作業,保證路堤全斷面的壓實度一致,竣工時刷坡整平。
根據自卸車容量計算堆土間距,以便平整時控制均勻的分層厚度。
4.1.4.3、攤鋪整平
填土區段完成一層填筑後,先用推土機初平,再用平地機終平,做到填層面在縱向和橫向平順均勻,以保證壓路機的碾壓輪表面能基本均勻接觸地面進行壓實,達到壓實效果。攤鋪時層面做成向兩側傾斜2%~3%的橫向排水坡,以利路基面排水。在推土機攤鋪平整的同時,對路肩進行預壓,保證壓路機進行壓實時壓到路肩不致滑坡。
4.1.4.4、洒水、晾曬
根據試驗段所得出的結論,選擇最佳控制含水量,路堤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Wopt+2%~Wopt-3%。當含水量超出最佳含水量的+2%時,採取在路基上攤鋪、用懸耕機鬆土晾曬的辦法,降低填土的含水量。
4.1.4.5、機械碾壓
碾壓前,先對填築層的分層厚度和平整度進行檢查,確認層厚和平整度符合要求方能進行碾壓。開始碾壓時,先用小噸位光輪壓路機對松鋪土表面預壓,然後再用大噸位振動壓路機碾壓。壓實作業按照先壓路基邊緣,后壓路基中間,縱向進退,先慢后快,先靜壓后振動,由弱振至強振的操作規程進行碾壓。碾壓施工中,壓路機往返行駛的輪跡必須重疊一部分,光輪壓路機重疊1/2輪寬,振動壓路機重疊40~50cm,相臨兩區段縱向重疊2.0m。壓實作業做到無偏壓、無死角、碾壓均勻。
4.1.4.6、填築壓實的幾個特殊處理
機動車道下的管道、雨水支管等結構物的埋深較淺,回填壓實度達不到驗標要求時,可用灰土或砂礫對管溝胸腔、管頂檢查井及雨水口周圍進行處理。如管頂距路床面小於70cm時的排水管道,則採用砼進行3600包封。
4.1.5、路基整修及翻漿處理
(1)路基填挖接近設計標高時,應對道路中線位置和橫、縱斷面路床頂面高程及路床頂面中線兩側寬度按設計要求進行測量,修改不合格項目。
(2)挖方路基其頂面高程達到設計標高時,需進行碾壓,使其壓實度符合設計要求。當土干時,要洒水,使其含水量接近該土壤的最佳含水量時上碾。
(3)道路路基的土體,因含水量過大,在車行、碾壓時發生顫動或表面裂紋時,一律要進行翻漿處理。局部翻漿的,要挖出換填含水量適宜的土,或將原土進行晾曬,當含水量適宜時,再回填碾壓。或將含水量大的土中摻拌干石灰粉,以便降低含水量並加固土體。
4.1.6、路床整修及碾壓
確定路床的縱向中心線、路床寬度和路床的橫坡度。
為了達到設計要求的路床土基的彈性模量值,路床頂面以下30cm深的土層必須達到有關規範、驗標要求的壓實度。
4.1.7、軟基處理
根據設計文件及現場地質勘探情況,該地段(太原市小店區長風街上延至龍城大街段)為軟弱地基,採取拋石擠淤的方法來加固地基。具體施工方法如下:
(1)築壩圍堰:根據道路寬度及設計放坡要求,測量出拋石範圍,在邊坡3m以外實施土圍堰,圍堰高出水面1m,圍堰頂寬3m。圍堰採用粘土,邊坡為1:1.2。
(2)排水清淤:圍堰施工完成後,及時抽水清淤,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清淤深度及清淤範圍。
(3)拋填片石:根據填土路基坡腳線位置,拋填1m厚的片石后,其上鋪築5~15cm的嵌縫料,採用掛振50T振動壓路機由內向外碾壓。碾壓至無明顯下沉為止;在拋石面同等高度向內側做2m寬台階,拋填第二層片石,拋填厚度仍為1m,與第一層拋石工序一樣鋪築嵌縫料碾壓。至第三層拋填片石,依據施工圖設計的填土路基邊坡底標高,片石拋至路基邊坡底標高以上10cm,再鋪築嵌縫料振動碾壓。根據設計標高要求及沉降情況用嵌縫料找平,準備放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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