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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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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A 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 服務要求

  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係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認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範圍

  1 服務範圍

  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範圍和工作範圍。

  2 服務目標

  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

  規範》(JTJ 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並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 編製監理規劃或計劃;

  2 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現場;

  3 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複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 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 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 已發布開(復)工今批准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 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

  人員的資質;

  8 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 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

  作;

  10 審批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 審查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 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 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 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

  的修正計劃;

  15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

  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 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 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

  有關部門;

  18 發布停工令;

  19 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 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ZI 發布變更令;

  22 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 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 編製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 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 簽發交工證書;

  27 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生的要求編製竣工文件;

  28 編製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 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餘工程,對已交工工

  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並確定相應責任;

  30 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 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 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 其它。

  四、業生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業生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範圍和權限,以及

  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1:監理合同;

  2 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 合同圖紙及說明;

  4 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說明;

  5 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 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等;

  7 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  (蓋章)  監理單位:  (蓋章)

  授權代表:  (簽字)  授權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業 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一、 文件和資料

  例:業主在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述文件、資料:

  1 業主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協議與條件__份;

  2 業主與承包人共同確認的已標價的工程數量清單及其說明__份;

  3 合同圖紙和相關的標準圖紙及說明__份;

  4 合同指定使用的技術規範、檢驗評定標準、操作遠規程__份;

  5 其它。

  二、 決策與決定

  例:業主同意:根據監理單位針對有關項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

  和安全等重大問題的請示,及是時予以決策或決定 。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上述問題給予書面答覆的期限。

  三、 協助

  例:業主在項目所在地對監理單位提供如下協助:

  1 建立監理工作人員及個人財產的出入通道;

  2 建立監理服務費用財務通道;

  3 建立監理服務所需的公關和信息通道;

  4 避免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而導致的第三方的收費(不含稅金);

  5 解決非監理單位原因而發生意外事件時,監理工作人員的遣返和相關事宜;

  6 其它。

  四、設施與物品

  例: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並承擔相應的使用費和維修費。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

  和期限

  1 辦公設施(辦公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2 生活設施(生活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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