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落實中央、省、市有關隊伍建設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推進“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是解決執法不嚴、司法不公、效率不高的重要舉措,也是司法行政機關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市司法行政機關都要把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載體,常抓不懈。要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努力實現四個目標:一是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深化服務意識,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執法水平、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有新的提高。二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公案件基本得到糾正。三是內部管理制度和內外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幹警違法違紀案件明顯減少。四是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隊伍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二、組織領導 搞好“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法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進“公正執法樹形象”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集中教育活動,要堅持一手抓機關,一手抓系統,以上帶下,全面推進。市局成立“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領導組和辦事機構。 三、工作內容 1、深化學習教育,不斷提高幹警公正執法的思想和能力 要堅持把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公正執法樹形象”集中教育活動的首位,牢固樹立幹警執法為民的思想。要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幹警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錦濤同志“七一”重要講話,學習近期中央和省、市領導關於政法隊伍建設的一系列指示要求,重點加強宗旨、理想信念、職業道德和“兩個務必”等四個方面的教育,引導和教育政法幹警充分認識政法隊伍的職能地位和開展集中教育活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要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學習教育,引導全體幹警端正執法,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解決好理想信念問題,牢固樹立為發展服務的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引導全體幹警轉變執法觀念,增強群眾意識、人權意識,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引導全體幹警改進執法作風,增強政治意識、紀律意識,解決好執法不公、作風粗暴等問題,牢固樹立依法辦事的思想。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凡是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崗位,條件許可的都要開展不同形式的換位活動。 要抓好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幹警為民執法的本領。要建立專門培訓體系,完善幹警繼續教育制度,以“業務大培訓、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素質大考核”為內容,針對不同職級、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幹警,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增強培訓的實效。把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科技文化知識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使司法行政幹警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大力培養、吸收政法工作急需的各類專門人才。通過教育培訓,切實做到基本理論深學,本職業務精學,修身知識常學、亟需知識先學,真正使廣大幹警的執法能力得到提高,隊伍整體戰鬥力得到增強。 要把執法檢查作為發現總是解決總是的重要途徑和關鍵環節,作為集中教育活動的實質性任務和全局工作的重點,按照國紅案件查問題,圍繞問題找原因,圍繞原因追責任,圍繞責任抓處理的工作思路,狠抓執法檢查各項工作任務措施的落實。 明確執法檢查的重點。執法檢查的重點案件是,審判機關超審陰案件,被多次發回重審的案件,有執行條件而長期未得到執行的案件,檢察機關抗訴法院維持原判的案件;檢察機關決定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提起公訴后審判機關做出無罪判決的案件,不起訴案件;公安機關採取弄事拘留強制措施后未報捕或改為行政處罰的案件,取保候審案件,超期羈押案件,偵查后不構成犯罪的經濟案件;司法行政機關報批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批准勞動教養人員減期,提前解教,所外就醫的情況;群眾反映強烈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案件,包括中央、省領導和有關部門批轉要結果的刑事案件,群眾舉報政法幹警執法不公和違法違紀問題的案件。 深入搞好自查自糾。根據上述重點,各縣市區,市直政法各部門要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緊密聯繫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開展自查自收,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查找解決什麼問題,務求實效。自查自糾為期兩個月(11月——12月),活動中,要充分發動宣傳,廣泛引導群眾參與,實行開門評警,要讓廣大幹警自我加壓,讓人民群眾暢所欲言,充分揭擺問題。對於能主動查擺 自身問題,並能認真改正,消除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從輕處理;對於群眾舉報,組織調查發現的問題,要深查細究,並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各縣市區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門要對一些長期上訪的案件拿出結論性意見。自查自糾結束后,各縣區司法局,市直各部門要將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意見專題報市司法局 全面開展執法檢查和重點抽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2004年1月至4月,政法各部門要組織專人對本系統進行一次全面執法大檢查,各縣區要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抽查。市局將對各單位的重點案件進行抽查,省廳將於2004年第二季度組織各地各部門對上述重點案件進行互查,抽查。在自查自糾、互查抽查的基礎上,省廳還將組織檢查組,對超期羈押以及公安機關非法插手經濟糾紛的案件進行重點抽查。有關單位要認真準備,以優異的工作實績迎接省廳組織的檢查。 重點查處一批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在執法檢查中,各縣市區都要選取一批執法不公,違法違紀,作風粗暴,傷害群眾的典型安全在內部公開通報和處理,對性質嚴重、影響和危害較大的典型案件,市委政法委將在全市通報,公開查處。通過對典型案件的通報和查處,清理一批不適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員。 四、開展各種便民利用服務,將集中教育活動引向深入 要把開展各種便民,利民,為民服務作為集中教育活動的重要內容,堅持從人民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事情改起。要積極導幹警開展形式多樣的愛民助民活動,繼續推行“首問責任制”“24小時接警出警制”“貧困群眾訴訟費減免制”等便民利民制度,進一步落實上六服務,限進服務等優質服務承諾,不斷加強基層窗口單位的規範化建設,努力為群眾辦事創造便利條件;要不斷拓寬政法機關的服務功能,當前特別要向群眾提供全方位的防範宣傳服務,重點區域的安全服務,微觀環境的治安服務,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社會治安問題,努力創建安居樂業的社會治安環境;要注意保護包括老人,婦女,兒童在內的社會弱勢群體和軍人、農民,下崗職工等社會特殊群眾體的合法權益,千方百計為他們排憂解難,撐腰作主。 要把“讓幹警體查群眾疾苦,讓群眾了解幹警辛苦”的換位活動作為密切警民關係的重要載體。全市政法機關凡是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崗位,條件許可的都要開展不同形式的換位活動。要切實加強雙向溝通,政法幹警要自站在群眾的角度,帶着濃厚感情去工作;辦證,辦照,立案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窗口單位,要舉辦一些活動,請一些當事人了解參與政法機關的工作。要通過換位活動,使廣大幹警進一步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和人權保障意識,同進也讓群眾進一步了解支持政法部門的工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局面。 五、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法隊伍的長效管理機制 各級政法部門要緊密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用制度規範執法活動,約束幹警行為,強化內部管理,促進公正執法。要積極探索隊伍建設的長效管理機制,研究落實“進出口”“樓梯口”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細化落實對幹警錄用、考核、獎懲、辭退等項制度,堅決防止和避免新的不合格人員進入政法隊伍。要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用人機制,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把那些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能夠從嚴管理隊伍,公正廉潔,勤政為民的同志選拔在重要崗位上來,努力從組織,制度,作風上防止執法不公問題的發生。 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圍繞案前,案中和案后的各個工作環節,建立健全必要的監督制度。要建立健全執示責任制,倒查制,錯案責任追究制,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案件回告制,執法辦案考評和案件質量評估制,並通過執法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狠抓落實,探索建立案中告誡制度,發現幹警辦案中有違法違紀現象,及時採取誡勉談話等措施,防患於未然。拓寬外部監督渠道,建立經常性的舉報制度、督查制度,公開辦事制度;完善接受人大、政協、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評議的制度和機制。 六、大力弘揚正氣,營造爭選創優的良好氛圍 要在樹立政法隊伍的新形象上作文章,積極探索,不斷總結在嚴格公正執法,熱情為民服務方面的好經驗,好典型,發現典型,培養典型,以點帶面,推動活動健康發展。要積極樹立不同層面,各種類型的典型,一個地方要有一個地方的典型,一個單位要有一個單位的先進,使幹警身邊就有學習的榜樣,要組織政法英模事迹報告團,到各地巡迴報告。要充分發揮新聞作用,重視正面宣傳,加強輿論論引導,激發乾警爭先創優、奮發進取的積極性。同時,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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