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包括河道正項土方施工以及為完成正項土方工程的附屬 工作內容,含打、拆壩,排水結合填築防洪堤、圍埝等)。
四、工程標準: 1、河道標準:底寬 米、底高程 米、坡比 。按照河道施工規範, 中心線最大誤差為±20 cm 左右,河底高程誤差不大於+3.0cm--- -20cm,平均值 不高於設計高程;底寬±30 cm,平均值不小於設計底寬;局部坡比 1:n(1±5%), 整體坡不陡於設計值(1:n),其它按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執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 乙方應認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確因乙方責任發生的 經濟賠償和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時間: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七、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工程暫定施工土方總量 m3,綜合單價為 元/ m3,暫定合同總價 為 元(小寫 元)。分期付款方式 為 。工程最終結 算以監理核定的工程量為準。
八、雙方責職:
甲方責職:
1、甲方在開工前,按有關文件、規範明確工程施工相關任務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開工申請書或開工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審查和批准。 3、甲方應按招標文件的內容或協商一致的意見提供乙方組織施工的相關條 件。 4、甲方應按本合同所明確的付款辦法,按時付款。 5、甲方應及時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協調工作。 乙方責職: 1、 乙方保證按合同(含招投標文件、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文書)的內容, 按期保質完成工程任務, 逾期完工按 元/天扣罰違約金。 2、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按規定辦理與施工相關的一切手續,包括:在簽訂合同前 交納屢約保證金 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開工報告等。否則乙方不得開 工,若乙方三天內不辦理上述手續,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中標資格。 3、工程施工期間,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結算已經施工部 分的費用外,並扣罰履約保證金。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積極做好矛盾的協調處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內容,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分別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河道清淤合同(二)
甲方:李桂芳 身份證號:******************
乙方:王禮強 身份證號:******************
一、工程名稱:商中河治理工程
二、工程地點:濟南市商河縣境內
三、工程內容:(包括河道正項土方施工以及完成正項土方工程的附屬工作內容)。
四、工程標準:按照工程施工圖紙的要求施工。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
乙方應認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乙方負責發生的經濟賠償和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時間:
本工程自**年5月19日至**年6月20日竣工,工期33天。
七、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河道清淤合同(三)
甲方:
乙方:
因 項目部施工需要,經雙方現場查勘和友好協商,乙方自願承接標段內部分清淤工程並部分墊資實施該分包工程,為確保按期、優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明確雙方承擔的權責與義務,現簽訂該合同,條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價 格:
四、驗收方式: 由甲乙雙方測量淤頂、淤底及幾何尺寸標高,簽字認可、計算認可。
五、堆放要求: 按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六、工程數量:
七、付款方式: 月計量按已完成的量支付50%,完工付至80%,**年底結清。
八、工程項目期限: 按甲方及項目部要求
九、結賬方式:提供正規發票,如無甲方扣除乙方支付款的3%,為乙方代辦門臨發票
十、合同內容: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必須提供淤泥堆放場地;
2、甲方必須及時提供施工圖紙,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對乙方技術指導,履行對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導、檢查、考核職能;
4、甲方必須按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5、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配備足夠的人員和機械滿足施工進度的需要;
2、乙方必須有專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生產、安全管理;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和監理管理,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該工程,如有該情況發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及信譽的行為;
6、乙方機械必須有合格證;
7、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項目部收集乙方人員身份證複印件交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意外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並對施工期間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部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合同所產生的與本公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交司法部門處理;
(2)、合同未盡事宜應有協商補充和條款(附加條款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