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合同(一)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
一、施工地點:
二、工程概況:
三、自己來源:
四、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內容及材料要求:
工程造價:每平米 人民幣
六、甲方責任:負責提供施工現場場地,施工用材料(XXXX)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檢查施工質量與進度,負責按進度撥付工程款。甲方其它施工隊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損壞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責任: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依據,保證質量,文明施工,施工期間注意成品保護,自帶施工工具,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保修期為一年。有不合適的乙方安排工人三天內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年後如有開關等不合適也可以在三天內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付款方式及方法:
1、人員進場,工具準備齊全,付1000元生活費。
2、待進場5天後,付總款10%。
3、付總款的60%。
4、付總款的70%。
5、待甲方驗收完成合格后,付清其餘款項。
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要注意安全,必須文明施工,不打架,不酗酒,不聚眾鬧事,不偷盜,如有發生任何的傷亡事故,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完成後,驗收之日起,免費保修一年。
十一、一年後,終身維護,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負有法律責任。
十三、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協議。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電話: 電話:
發包合同(二)
發包人:(甲方全稱)遼寧光大建築工程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北京瑞城億興大廈外立面牆裝飾搭建腳手架及外護圍擋及護頭棚等。
(2)工程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北大街343號
(3)工程內容:大廈外四周牆搭鋼管腳手架,圍擋,通道安全護頭棚等。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專業質量安全設施標準。
3:工期:20**年4月 日至20**年7月 日
4:工程價款
4.1本工程價位以實際平方米為發生量計價(注四個角為前後兩方計面積)
4.2工程價款支付分為三次付款。
A:第一次材料進場施工,三天內付乙方五萬元整(人民幣50000.00元整)
B:第二次付款在7月3日付乙方壹拾四萬整。
(人民幣140000.00元整)
C:第三次餘款在拆除並清理完現場垃圾,材料等付清所剩餘款。
5: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搭建、施工。
6:雙方權利
6.1:甲方權利
A: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所需,按照合同義務,安全施工。
B: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設備驗收、竣工驗收。
6.2:乙方權利
A: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義務。
B:可以與甲方對施工場地進行協調。
7:在施工期間,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原有建築結構中施工要求時,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不得隨意施工造成隱患。若造成影響,由乙方全權負責。
8:乙方義務
8.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制定並組織人員,詳細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8.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有關管理規定。
8.3: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並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由於乙方管理不善、不按照規定施工、不按照正規操作方式作業所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一併承擔。
8.4:若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政府部門並及時通知甲方,與甲方一道協商處理事故,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並配償。事故所引發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8.5:乙方負責對施工場地的清潔,必須符合國家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8.6:按工程及安全的需要,乙方需提供看守和警衛。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9:工程驗收
9.1:工程搭建完畢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人員對防護腳手架搭建的安全進行檢查驗收。
9.2:拆除時,由甲方給乙方通知。拆除時的施工一切遵照本合同協議,以安全為宗旨有序的進行拆除。
9.3:拆除時所產生的各種廢品垃圾,一切要按照環境衛生的相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
10: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和支付給對方工期所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
11:本次鋼管腳手架的搭建時間為90天。如果在施工后,工期如延長10天內,乙方不得另外計價。如超過10天,則甲乙雙方按照腳手架租金的實際成本為基礎,共同協商解決。
12: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有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依法向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所: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二、工程價款:〈按竣工后工程量計算〉
三、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工程質量驗收:
1、因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迫返工費由責任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後果。
2、工程竣工部分,乙方按通知驗收處理。若甲方因事故另定驗收日期,經雙方協商方可,但甲方應承擔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
3、執行國家有關的施工及驗收規範。
4、如施工中驗收不合格處,按照工程的嚴重性進行罰款,乙方必須服從。
五、付款方式:
乙方簽完合同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生活費 ,在施工中期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驗收后剩餘款項留工程款5%做維修保證金,其餘部分付清。
六、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費。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設計變更或乙方責任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8小時以上(一周累計)工期相應順延。
七、其他:
1、甲方派駐代表負責現場調查,監督工程施工,工地現場按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2、開工前須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乙方已完工部分,如無質量問題不可拆改,如需改動需雙方同意后重新計價。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
4、如施工中涉及設計變更等情況,如雙方現場驗證方式確認。
5、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結清后終止。
6、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1份。
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
註:如按規定日期沒完工,按每天1000.00元罰款!
甲方(章): 乙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