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一)
男方: 年齡: 民族: 職業: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女方: 年齡: 民族: 職業: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男女雙方經商定,達成以下自願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 與女方 於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願離婚。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一)雙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撫養,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費計____元人民幣,直至其_____歲。
(二)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醫療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應在見相關票據后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三)如果子女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 .
三、 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 元以上者)如下:(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 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三)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其他特別約定:
(五)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四、本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或:本自願離婚協議書系在人民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為監護方違約行為發生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男方: (簽字) 女方: (簽字)
年 日 年 月 日
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二)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在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結婚證號碼: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在婚姻期間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撫養,男方/女方每個月支付小孩子撫養費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補償給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視權,具體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公司一處(位於),轎車一台(車牌號粵),房產一處(位於,面積平方米),以上財產的債權債務由男女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雙方無共同存款;
七、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對外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或承擔。
八、男女雙方清楚知道雖協議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九、本協議的男女雙方自願簽訂,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們自願離婚,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同意本協議的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本協議由男女雙方簽字,自取得《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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