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權利聲明
致:加拿大萬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本人在此通知公司,本人放棄要求公司在股東年會召開10日前向本人送交以
下文件副本的權利:
1.財務報表,如公司成立至股東年會召開不足6個月,或,如果公司成立已
過一個財政年度,上一財政年度結束致股東年會召開不足6個月,和
2.審計報告,如果有;和
3.有關公司財務狀況和公司按章程、規章或股東一致同意所進行活動的結果
的其它信息。
根據1982年《商品公司法》第153條第3款。
日期:1997年×月×日
(聲明人簽字)
《聲明書(放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