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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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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備轉讓合同(一)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后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1、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3、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1、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3、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1、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后,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3、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2、甲、乙雙方各執 份;3、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設備轉讓合同(二)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於XX市XX街XXX號的房地產一處,佔地面積為XXX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約為XXX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國用2007第XXX號,房屋所有權證號:XXXX號。轉讓的房地產為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布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於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後,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XXXX佰萬元整(¥XXX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稅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稅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於2010年 月 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於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二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於**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后,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二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戶登記的相關資料,並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戶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並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願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2010年 月 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說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係,並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並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稅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並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設備轉讓合同(三)

  甲方:段從英,女,1976年12出生,現在芒章鄉小學居住。

  乙方: ,男, 年 月出生,現在芒章街居住。

  為使用權歸屬合法化,在平等互利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段從英)將一套制餌絲機設備轉讓出售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設備: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

  二、轉讓期限:此協議生效后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三、轉讓價格

  餌絲機、粑粑機、切餌絲機、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動力電錶(戶頭)總合計壹萬貳仟元正(12000.00元),協議簽訂之日付壹萬元整(10000.00元),其餘貳仟元在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付款以付款收據為準。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在合同期內,甲方自行經營,自負盈虧,乙方不得任何方式干涉甲方經營權和不得唆使或自己做同門生意,如因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十倍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自協議簽訂之後,乙方自行經營,自負盈虧,加強安全生產,特別要注意用電,防火等安全,如有意外所有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五、此合同自簽訂協議書籤字畫押之日起生效。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