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轉讓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組團內__樓房__棟,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人民幣(含建築稅)。乙方分兩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為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后的十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餘租期年數),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
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略)
2、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辦法(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電話: 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轉讓合同(二)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師宗縣騰達步行街 號商鋪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該商鋪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
第二條 乙方承租后可以對商鋪進行裝修,在裝修中不能改變或損壞房屋的現有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條 租賃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房東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須保證同等條件下房東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次的租賃合同不得再收轉讓費。
第四條 甲方必須保證在乙方轉租期間的商鋪租金每年不變,租金為 元整,轉租期滿后甲方得保證房東按市場行情增減租金。
第五條 由於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時,乙方轉讓商鋪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第六條 甲方需付清租賃商鋪的租金才能轉讓給乙方。
第七條 轉租期間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轉租期為20**年 3 月 日至 20**年3月 日,租期為三年。
第九條 轉租期間若房東與乙方發生房子糾紛時,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 甲、乙雙方都不能有隱瞞事實真相和欺詐行為,否則提請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轉租方與承租方各一份,該協議至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能公開說甲方轉讓給乙方,如有公開後果自負。
甲方(轉租方)簽署: 乙方(承租方)簽署:
(蓋章/手印) (蓋章/手印)
時間:20**年3月 日 時間:20**年3月 日
房屋租賃轉讓合同(三)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