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動物當屬小狗了。我家的小狗不僅可愛而且還很勇敢呢。
我的小“寶貝”名叫嘟嘟。它的毛髮很長,是棕黃色的,頭頂是棕黑色的。腦袋上鑲嵌了兩顆“大寶石”,這兩顆 “大寶石”炯炯有神。
假若見到生人,它便會汪汪大叫,但它決不會咬人。假若見到熟人,它便會衝著你搖搖尾巴。
因為爸爸每個星期都會帶我回老家,我也就能看嘟嘟了,久而久之嘟嘟就記住了車子的聲音,以至於每次回去的時候,嘟嘟都會在衚衕口等着我們。
要說嘟嘟的總體長相那隻能用現在的一個流行詞來形用,那就是“萌”。嘟嘟的可愛主要展現在行動上。一次,我看到電視里的人作揖,便說:“小寶貝,你也試試吧。”可它不理我,於是,我便朝嘟嘟作了個揖,嘟嘟似乎也想跟我學,可就是站不起來。你說它是不是很可愛?
嘟嘟的勇猛呢,也不是蓋的。一次,吃過飯,我帶它出去玩,結果遇到一隻大狗。我想帶嘟嘟走,可嘟嘟已經和那隻大狗打了起來,嘟嘟雖然勇猛,但畢竟不是那隻大狗的對手。我看到地上有一根棍子,靈機一動,拿起棍子朝那隻大狗扔了過去,那隻大狗急忙跑了。
這就是我家的狗狗,是不是既可愛又勇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