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了一個六年級生新發的稿子,是關於不想離開自己班級的,裡面的東西,讓我覺得有點像我那個時候的心情——雖然也只隔了幾個月而已——覺得我的那個時候好傻,區區一個六年級的離別其實不算什麼的,在當我進入中學安頓下來以後才想明白的。又讓我想到了我失敗的交友歷程。
——亂七八糟的“題記”
我曾經天真地以為,我在小學里的那幾個朋友,可以是一輩子都緊緊相依的。上了中學,同一個學校,不同的班級,卻早已沒有了當時的坦誠與親密,見了面,也是只有一點點強裝出來的微笑,和幾個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的字。我從來沒有料想過會是這樣的結局,不過,我也想明白了,並不是因為我不夠坦誠,也不是因為倩又如何,只是單純的因為我們兩個不會是同一路上的人,性格不同愛好不同甚至交友的方式對待朋友的態度也不同,我也很難與她有什麼更深的交情,也只算是過眼雲煙罷了。
上了中學,我也有了一個更親密的朋友玲,整日整夜的泡在一起,同桌同宿舍床位鄰居,我們好像近的不能再近,可是,我連一句真正的心裡話,也好像都沒有和她說過,每天都是在拌嘴皮子,笑得前仰後合,瘋瘋癲癲的嬉笑打鬧。我打心底里知道,她應該不會是我一生那個,真正的知己,雖然我們對各自都非常好,我還是不能改變看法。我揣摩自己的想法,認為我是不喜歡女孩朋友,道理,我估計便是那一句“志不同道不和”了。她們喜歡拿別人最心愛的東西去整別人,還把自己看得很高尚,像一支昂首闊步的公雞在等待別人的渴求,我不;她們喜歡帥哥,我不;她們喜歡玩網游,我卻是只玩了兩天便把那些無聊的東西刪除了。我發現她們喜歡的一切東西我都不喜歡,並且因為家窮的緣故,我也不會像她們一樣的亂花錢。我好像與他們保持友誼的唯一辦法就是繞開她們的話題,亦或者是不惜把自己搞得筋疲力竭,去了解她們所知道的東西的一些皮毛。我發現這樣好累。
於是我便想把目標轉投男生,我不介意像自己這樣不擅於交朋友的人的朋友是男生還是女生,隨心就好。於是我發現了一個,作文寫得不錯,成績不錯,不是像別的男生一樣瘋癲的男生,於是,用剛從玲那裡學來的一招半式,生澀的與那個男生交起了朋友,他給我的感覺,至今還沒有壞的雜質,只是學期結束了,我也聯繫不到他了。
我仍是一個朋友,也悲慘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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