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來講,老鼠是應該怕貓的。可是,現在社會上就有許多“老鼠”整天在肆無忌憚地乾著一些偷盜的事,竟沒有一隻“貓”去干涉他們。
寒假的時候,我隨爸爸媽媽去靖江老家過年。一天,嬸嬸帶我上街玩,走着走着,嬸嬸的目光盯住了一個穿牛仔褲的年輕人,我好奇地問:“怎麼啦,看什麼?”嬸嬸小聲對我說:“你看,前面那人是小偷,就要下手了。”順着嬸嬸的目光看過去,只見那個“牛仔褲”正在以身邊的一個同夥為掩護,把手伸進另一位行人的腰包。那位行人無意間動了一下,“牛仔褲”沒得手。可是他毫不氣餒,再一次伸出他罪惡的手,只花了幾秒鐘的時間竟從那人包里偷出一小沓鈔票,若無其事地放進了自己的口袋,然後竟大搖大擺地走了。我慌忙拉住嬸嬸的衣角說:“嬸嬸,我們快打110,讓警察來抓他們呀。”“小聲點,讓他們聽到會揍你的。”嬸嬸連忙捂住我的嘴說,“何況,現在的警察不管這些。”“可是,我們不能眼看着他們偷別人錢不管啊!”我着急地喊道。“唉,說了你也不懂。”嬸嬸竟然這樣回答我。
其實我懂,現在的小偷即使被抓到了,也頂多做十天半月的牢,只要找個人交點罰金就可以萬事大吉,放出來后他們還是繼續行竊,久而久之警察管煩了,也就不再管他們了。這些可惡的“老鼠”膽子也就越來越大,在光天化日之下都能隨意行竊,而人們也都裝出視而不見的樣子,沒人敢管他們。所以,公交車上,大商場里,甚至醫院這些人多的場所經常可見一些被偷以後的人在傷心哭泣。我不知道現在的社會究竟怎麼了,“貓”竟然不抓“老鼠”!古語說: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什麼時候人們才能對這些犯罪行為勇敢地群起攻之?什麼時候“老鼠”才能不再敢偷食?什麼時候“貓”才能以捉“鼠”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