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范大又多喝了酒。喝醉后對酒友說:"昨天我把一個有錢的商人推到了深溝里,得了很多錢。"酒友信以為真,就把范大告到了官府。
這時正好有一婦人來告狀,說有人把她丈夫殺死扔到了深溝里,丈夫外出做生意賺的錢也都被人搶了。縣令隨婦人去驗屍,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於是縣令說:"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麼生活呢?一找到屍體的頭顱,定案之後,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與婦人同村的李三來報告說他找到了屍體的頭顱。
這時,縣令忽然指着婦人和李三說:"你們兩個就是罪犯,還敢誣陷范大?"
兩人不服,待縣令把證據擺出來之後,二人不得不承認勾結一起,謀害該婦人親夫的事實。
請問:縣令的證據是什麼?
上期答案:(涉嫌者的謊話)門鈴不用市電,用電池,因此門鈴會響。
答案請看下期呦!呵呵(想事先知道的,給我發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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