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從來不做家務活,哪怕是在有空閑的時候也管自己跑到外面去玩了。暑假的一天,媽媽像往常一樣吃好晚飯後,就做起了家務活,其實以前是奶奶做家務活的,可是奶奶年紀大了,腰不好了,所以媽媽每天工作回來又要做家務活。這次我洗好澡正津津有味的在看電視劇,媽媽走到我旁邊,說要跟我簽一個勞動合約,說如果我能在有空的時候多做家務活的話,就可以領取一定金額的勞務費 ,說完還給了我一個詳細的價目表:掃地:2元,拖地:2元,整理書架:1元、、、、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媽媽這招激勵法讓我欣然接受了這份和約。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爬起來掃地,整理書架,並寫工作日誌。晚上媽媽回來了,我連忙拿給她看,媽媽看完日誌后,笑眯眯的看着我,然後給了我三塊錢。真是賺到了,每天三塊錢,一個月就是90塊錢,哇,那我不成小富翁了,我心裡美滋滋的盤算着。 過了幾個星期之後,我堅持不住了,可是我對自己說:“忍忍吧!難道媽媽白天那麼辛苦,晚上又要那麼勞累嗎,而且我可以用自己的勞動成果換取自己需要的學習用品。”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而且還可以讓家人們擁有一個乾淨整潔的生活環境,這樣不是更好嗎。於是我又重振旗鼓恢復了原來對勞動的那份熱情。 雖然做家務活特別累,但也讓我明白了媽媽平時有多辛苦、為家人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