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與十一國慶相連同慶,八天長假,每天都能聽到婚禮的鞭炮聲,看到自由組合的旅遊車隊,朋友、家人也會藉此歡聚一堂,舉杯暢飲與國同慶,這個叔叔也不例外。
那天,他與哥們在一家飯店裡開懷暢飲,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但是卻將酒後駕車違法規定丟在了腦後,並心存僥倖,心裡想:“大節日的,哪那麼巧就有警察呢”!聽着音樂,哼着小曲啟動了自家車,剛走到半路,就看到一位警察叔叔行禮並示意停車,交警叔叔客氣的說,檢查酒駕,隨後遞過來測酒儀器,那位叔叔嘴裡還不停的說,我沒喝多少,只喝了一點點……。,檢查結果數值超過了100,屬於醉酒駕車了,出示了醉酒駕車處罰單據,那位叔叔還醉醺醺的,滿不在乎的樣子,不是就喝了點酒嗎,交警叔叔打了電話,大概是彙報此情況,不一會兒,幾名開着警車的叔叔也來了,他們把司機壓進車裡,開往警局。
最終司機叔叔為自己的僥倖心理付出了刑拘的代價和懲款。如果半路上沒有遇到交警的檢查,也許會撞到人,撞到車,或翻倒路邊溝渠,那都是必然的結果,酒後駕車危害社會,危害家庭,危害生命自己的和他人的,多麼可怕的結果。通過這個故事,使我們明白一個道理,凡是心存僥倖不可取,會害人害己。北京昌平區六街五年級: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