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我正美滋滋地睡覺。誰知一群警察敲了敲我家的門:“請問張婷婷同學在嗎?”“干神馬(什麼=神馬)?”“你因詐騙被逮捕了!”“啊?!”
我被告到了法庭。原告竟然是……一個素不相識的小朋友!我成了被告。“請問原告,被告是如何詐騙的?”原告含着淚說:“我媽媽生着病,我想燉湯給媽喝,誰知我媽不肯喝,硬說讓我喝。被告決定用了一個方法,騙了媽媽喝了這暖暖的雞湯……”我想起了一件事。
一天,原告問我面對這種問題怎麼辦,我於是就寫了一張假紙條。寫道:
“親愛的媽媽:
您好!
我喝剩的湯,給您,要好好喝。我出去玩,六點回。
您的女兒。”
那個媽媽把湯喝了,其實我們碰都沒碰那鍋湯……
今天,我卻被告上了法庭,定詐騙罪!“對此,我向受到驚嚇的被告表示真誠的歉意和謝意。我媽媽的病好了,感謝被告還我們一個美好的家庭。”法官和陪審團進行了一場討論,說:“判被告無罪釋放,被告將領取‘助人為樂獎’。”
出來以後,一群人蜂擁而上。“請問你獲獎以後有什麼感受?”“請問你被告是否受到驚嚇?”“請問……”我什麼話也沒說,只是想:“只要有個熱心腸,你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就是一個活雷鋒。”後來竟然把它說了出來。一瞬間,我就醒了,原來只是我做夢啊。
五年級: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