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階段是幸福的。有人會問我:“你認為幸福是什麼?”我會不假思索地回答他(她):“幸福是看書!”為什麼我會認為看書是幸福的呢?恩,不要急,待我和你們慢慢解釋。
我開始看書是從5歲開始的。“3-8歲是孩子記憶最好的階段。”那時。我媽媽在書店給我買了一本《哆啦A夢》,雖然不識幾個字兒,但是對於漫畫書,我自然看得懂裡面在講什麼。那時我很愛看,不一會兒便把這本兩百多頁的漫畫“消化”了。
隨着我年齡越來越大,我上了小學一年級,漫畫已經不能“填飽”我的“肚子”了,童話正在進入我的眼球。《格林童話》是我最先看的童話書,《白雪公主》 、《賣火柴的小女孩》……它們對於我來說是百看不厭的。
上了3年級,我開始看起了小說。陽光姐姐的“陽光姐姐小書房”系列小說使我夜以繼日地看,而且百看不厭。《我的同桌是班長》裡面有一句話讓我歷歷在目:“女生穿裙叫‘乖’,穿褲叫‘帥’,男生穿裙叫變態。”你覺得好笑么?
到了5年級,期刊也成了我的最愛。《意林》告訴了我許多哲理;《讀者》也讓我讀得津津有味。《紅樹林》裡面的科幻的文章也是不錯滴。
看了我的讀書經歷,你是不是愛上了看書呢?你現在是不是也該去看書了呢?我要去看書了,不和你們聊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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