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做誠實的人
施全為
有3個人,坐着出租車,馬上就要到達目的地。坐在前面的乘客說:“要多少錢?”司機對着乘客說:“28元。”後面兩個人眉毛拉了下來,眼睛瞪出來,看着很生氣似的,前面那位乘客大吃一驚,火冒三丈地對着司機大發雷霆:“什麼?這麼貴?那麼我們三個人還不是要84元啦!”
司機想:喲,這還是第一次坐出租車的,我可以大宰他們一下,不宰白不宰!”
後來他仔細一想:哎,不對,多拿別人的錢,這不是貪污嗎?我可不能去貪這種不明不白的錢,我還是對他們講清楚好。
司機笑了笑說:“因為出租車不是公共汽車,不按人數收費。所以3個人一共只要28元錢。就算是坐五六個人,也是28元。”
三個人轉悲為喜:“喔,原來是這樣!我們懂了,謝謝你!”
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這個司機經過思想鬥爭,他還是選擇了不貪污別人的錢財。
這件事給我的啟發很大:做人,必須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