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很小的時候,總覺得螞蟻是一種弱小並且令人討厭的動物,只要一見到它,我就會用我的大腳去踩。就在八歲那年,我改變了這種愚蠢的想法。
一個生機勃勃的春天,我在媽媽單位的園子里玩耍,突然發現了一群螞蟻,我便用大腳使勁踩。不過,很多螞蟻跑掉了,只有幾隻成了我腳下的肉餅。我氣得火冒三丈,一跳三尺高。我用兩隻腳到處亂踩,那些螞蟻卻像穿了直排輪一樣,跑得飛快。
我想:別以為你們的腳多了不起呀,我一掌就可以打你們個沒手沒腳!它們好象知道我在說它們,全都圍了過來。我抓住這個機會,來了個降龍十八掌,打得它們人仰馬翻,最後,它們終於全軍覆沒了。
我正在得意洋洋時,另一群小螞蟻出來覓食,看見了奄奄一息的小螞蟻們,把它們搬起來帶回了自己的巢。
看見這一幕,我驚呆了,沒想到一群互不相識的小螞蟻會想着去救不是自己夥伴的螞蟻。要是把它們換成人,也許它們不僅不會救,反而會在旁邊說三道四吧?
從此,我再也不敢小看螞蟻了。我覺得它們是可敬的!
可敬的小螞蟻 標籤:可敬的清潔工作文 可敬的老師作文 可敬的人作文 聰明的小螞蟻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