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剛上一年級的時候,媽媽便給我報了書法班。在媽媽對我說給我報了書法班時,我也不反對,因為我認為書法不就是寫字嗎?寫字有什麼難的呀。
可是,在上了書法班之後,我便覺得書法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那麼輕鬆了。一開始學習書法時,就要學習握筆姿勢,但是,老師教的握筆姿勢我總覺得別彆扭扭的,這個手指頭放哪兒,哪個手指頭放哪兒,老師都給我們規定好,不許有一點兒偏差。學完了握筆姿勢以後,就要學寫橫、豎等筆畫。在寫書法時,平常在我手裡“乖巧”的筆變得“調皮”,因為對握筆姿勢不太熟練,所以經常把直直的豎畫寫成了撇。由此我經常受到書法老師的批評。慢慢的,我覺得自己寫不好書法了,想打退堂鼓。有了這個想法后,我便開始偷懶了。老師讓回家練習 ,我就不練,我想:怕什麼,反正老師不檢查。如果那一天老師讓檢查了,我就用自己喜歡的握筆姿勢寫字:嘿嘿,老師看不到我,我就隨便拿筆寫,反正跟平常寫的一樣。因為我不練習,所以書法一直沒有太大的進步。
學了兩個月以後,我就不再學習書法了。一個是因為我要搬到濮陽來,沒辦法繼續學習書法了。一個是因為我媽媽認為我學了書法也沒有什麼用,字也沒有多大的進步。所以我的書法生涯便從此畫上了句號。
但是,隨着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覺得當初學書法時不該偷懶了。因為在學校里,不管是作業,還是考試,都需要把字寫工整。現在,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不論做什麼事,都應該堅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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