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軍家裡的東西都很漂亮,他要和小芳比一比誰的東西好。 第二天,小軍拿着他的轉筆刀,放在小芳面前,笑着對她說:“你看,我的轉筆刀可是新式的,它削起筆來,非常快速,而且還削得漂漂亮亮的!”說完,小軍便拿出一支新的鉛筆,放在轉筆刀里轉。不一會兒,轉筆刀就把那支新的鉛筆削得漂漂亮亮的了。可小芳卻不以為然地說:“現在都四年級了,又不是一年級,誰還會用鉛筆?”小軍低下了頭。 第三天,小軍拿着他的筆,放在小芳的面前,得意洋洋地說:“這是我爸爸給我買的筆,是最新式的,上面還有帶收音機,它可以唱出許多非常好聽的歌!”說完,他按了筆上的一個按鈕,收音機便唱起了歌,而且你搜什麼歌它都有。可小芳有不以為然地說:“現在我們正是學習階段,怎麼可以因為聽歌就不學習了呢?”小軍再次無話可說,低下了頭。 第四天,小軍拿着他的文具,來到小芳面前,把文具拿到小芳的面前,驕傲地說: “這是我生日那天,媽媽送給我的禮物。你看,這些文具上面是電子琴,我經常利用文具來練習彈電子琴,現在我彈得歌曲,已經可以和音樂老師‘一決高下’了!”說完,他便彈了一首歌曲。他彈得真的比音樂老師還好了!可小芳卻像前兩次那樣,不以為然地說:“音樂又不是主課,又不是學會了音樂,成績就便好了!”小軍紅着臉,低下了頭。 第五天,老師考試了。試捲髮下來時,小芳考了一百分,可小軍卻只考了三十五分。小芳拿着她一百分的試卷,去和小軍比。小軍看了看小芳的考試卷,上面全部都是紅勾勾,可再看看自己的考試卷,上面全部都是紅叉叉。小軍心想:人家可是班上最高分——一百分,可自己的分數是全班最低分——三十五分,這可相差太遠了。小軍再次低下了頭。 從此以後,小軍再也不和人家比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