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學校門口,有家賣學習用品的小賣店,店老闆是一個非常貪心的人。
一天,來到學校我發現自己沒有筆了,就到了學校門口的小賣店裡買筆。
進了小店,各種各樣的筆,讓人眼花繚亂,選了半天也沒有選到一個好使的,心想:同學們都說這裡的筆非常好使,我怎麼沒有選到一個好使的呢?唉!只要是藍色的筆就行了。我隨便拿了兩支問老闆:“這兩根筆多少錢?”老闆回答說:“2元錢。”
我一手拎着書包,一手拿着筆,慌亂中就把錢全部拿了出來,讓老闆自己拿。我給他的時候他多拿了我一元錢。我沒有說什麼,就走了。
來到教室,我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師。老師知道我犯了錯,就給我講了一些道理,讓我以後注意點,錢一定要當面數清。
放學后,帶着老師我來到賣筆的商店裡,我說:“老師,就他多拿了我一元錢。”老師就對那個老闆說:“你們不應該多拿孩子的一元錢……”
老闆先是不肯承認,可是被老師嘮叨煩了,就氣呼呼的說:“別說了,別說了,還你就是啦!。”最後,我高興的拿回了我的一元錢走了。
從此以後,我再也沒來這個小賣店買過東西。
渦陽城關四小四年級: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