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剛上一年級不久,學校老師因開會放了半天假。我把這一樓的八個四、五歲的小孩請到我家來“讀書”。劉穎說:“我們當學生,哪個當老師呢?沒老師又怎麼上課呢?”我自告奮勇地說:“我來當老師,因為我最大。”
於是,我用客廳當“教室”,方凳當“課桌”,找來爸爸上課用的小黑板和粉筆,然後將他們分成兩個小組,每組四人,給他們每人發了一個寫字本。
第一節課,我給他們教“a、o、e”。我先教他們讀,可能十來分鐘就上完第一節課了。休息了幾分鐘,又上第二節課,我教他們寫“a、o、e”。教完后,我讓他們自己在本子上寫這三個字母。幾分鐘后,我叫余雨潤在小黑板上寫“a”,他寫得像“o”一樣,大家都笑他。我又叫劉穎來讀這三個字母,可她一個也讀不來。最後,我叫他們一個個上來交本子,更逗得我好笑。原來,陳映把“a”的尾巴寫得長長的,把“o”寫得扁扁的,把“e”的尾巴寫得高高的。另外幾個小朋友也寫得東倒西歪,怪模怪樣的。上完兩節課,我放學讓小朋友都回家。
快吃晚飯時,爸爸開會回來了。我把這事告訴了爸爸。爸爸問我長大想當老師嗎?我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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