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媽媽同時迷上了電腦遊戲——找不同。我們倆經常為此而發生一些小型的“戰爭”。當然,每次都是媽媽贏,所以,我一次也沒玩過,只所以我喜歡,是因為看媽媽玩得很有意思,便和它產生了“感情”。
今天下午,媽媽玩完電腦,沒有把它關掉就去做飯了。我看時機已到,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痛痛快快地玩了起來。遊戲規則是這樣的:每幅圖片有五處不同的地方,有三個望遠鏡,是幫助你找出不同地方的。每個望遠鏡幫你找一處不同的地方。
玩找不同就是來感,我看許多不一樣的圖形,眼睛都花了,有點分不清東南西北(那個圖片非常亂)。情急之下,不得不使用我的殺手鐧,也是我的必殺技“蒙”。我閉上了眼睛,亂點起來。哈哈,過關了!我用我的“必殺技”過關了!可這一次,可不是那麼順利。這次的圖形不是非常亂,但我還是堅持使用我的“必殺技”。我再次閉上眼睛,又亂點起來。可這次的運氣不是那麼好,還沒有蒙對一個,時間就已經到了。555~好慘。
我只好重新找,這回,我吸取了教訓,細心的找了起來。我找着找着,找過了好幾關。媽媽也來“助陣”。我左點一下,右點一下,都忘了累,也忘了餓,忘了吃飯。眼睛死死的盯着電腦圖片的任何一個角落,像是一個搜尋兵。
終於,我已3035分與這次遊戲告終。我剛想玩第二局,準備再創佳績,媽媽把我推到一邊,專心致志地玩了起來。好像是正在比賽,好像要超過我,好像兩旁有許多人,生怕丟面子,又好像在工作崗位工作那樣辛苦。
別看媽媽那麼“辛苦”,得分沒有我的高,媽媽不服,我和她打賭,看誰能先找到三處不同,我和媽媽像是在戰場一樣,互不相讓,一會兒我贏,一會兒你贏。因為媽媽帶着眼鏡,當然不是我的對手,我已10比8戰勝了媽媽。
媽媽見她輸了,就說:“你的眼睛不行了,快走!”我知道媽媽玩不過我,想超過我,正向自己練呢!
我遲遲不看走,媽媽也好像沒看見我。無意中,我便當起了媽媽的“軍師”。一會兒點點這裡,一會兒點點那裡,真是快活極了。
遊戲雖然對我們不好,但找不同這類的遊戲能練我們的眼裡和判斷力,我非常喜歡這種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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