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陽光燦爛的女孩,在班級上,是老師的右手,(左手是副班長,我是班長)。老師一有事就會叫我去幫忙,所以副班長也是我的助手。但我也不是經不起風雲,要不然怎麼會當班長這麼長時間。
有一次,老師叫我去拿一下他的手機,我高興的應了一句:“是!”向一樓辦公室跑去,拿了手機就往辦公室跑,因為老師不在,我就把手機放書本旁邊。
“呂婷婷,手機拿了嗎?”老師神情嚴肅。
“我拿了呀。”我預感有壞事。
“那老師看不見,你把它放哪了?”老師聲音提高了。
“我把它放在書本旁邊。”
“沒有!”老師拍了拍桌子,“我沒有看見,還是我自己從一樓拿的,為什麼不幫老師拿。”
“我真的拿了。”我眼眶濕潤了。
“老師不是一定要你拿,是想培養你獨立的習慣,自己做的是要自己承擔。”
“我……我真的拿了,你當時沒有人,我就放在書本旁邊。”我急了,聲音啞了。
“好了。”老師便走了。
我拖拉着沉重的腳步出去,飛快的跑回家,失聲痛哭,我真的拿了,誰把手機放回去。我真的拿了,誰把手機放回去的。”
過了2個月,終於澄清了事實。原來是副班長又把它放在一樓。
六年級:呂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