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放學,我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發現前面有一東西在閃亮,上前一看,原來是一個手機。
我拿起手機,心想:平時爸爸媽媽不肯給我買手機,現在可好,天上掉下個大餡餅給我。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書包里,一路上又蹦又跳地朝家回去,高興極了。回到家裡,我才想起今晚是爸媽規定要查書包的一晚,要是被爸媽知道該怎麼辦?我害怕得不得了,連忙躲進房間,拿出手機,想着藏哪兒好呢?藏書櫃,媽媽拿書的時候會發現。藏衣櫃,媽媽收拾衣服會發現。藏桌子,萬一不小心掉了怎麼辦?藏口袋,更不行,待回兒我洗澡的時候可能會被發現。最終我想了一個辦法,藏在花瓶裡面,再用花把它蓋住,爸爸媽媽就看不見了。幸虧想出了這個好辦法,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小佳,快來吃飯。”媽媽催促着。我說:“來啦!馬上就來。”
吃完晚飯,只見爸爸手拿水壺,我問爸爸幹什麼,爸爸回答得倒乾脆,澆花,“啊”一聲尖叫,爸爸澆着,突然聽到手機在響,天哪,我這才想起忘了關手機了!這時,爸爸以為是他的手機在響,就連忙去拿,我趁機把手機拿出來,不料被媽媽發現,媽媽生氣地問我:“這是誰的手機?”我只好如實回答:“是在外面撿到的。”媽媽又說:“小佳,東西不是你的就不能拿,你想,丟了手機的那個人,他心裡是多麼着急,而你,卻在暗暗地高興好像撿到了一個大餡餅。你應該把它交給派出所,等丟失手機的人來認領。”我低聲說:“喔,我知道了,我馬上拿到派出所交給警察叔叔。”警察叔叔說:“你真是好孩子。”聽了警察叔叔的話,我心裡卻高興不起來,慚愧的心情油然而生。
從這件事中我懂得了拾金不昧的道理,無論今後在外面撿到什麼東西都要交給警察叔叔,而不是偷偷拿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