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大學的同學。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時光。四年簡簡單單的光陰,四年無憂無慮的光陰。他是個高大的男孩,臉上永遠掛着最燦爛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樣,他粗心,會丟三落四;愛打籃球、愛睡懶覺、愛抱着吉他唱歌、愛和漂亮的師妹聊天。而她,是個平凡的細心的女孩,她愛做夢、愛幻想、愛看男生打籃球,愛遠遠的有些羞澀地給他們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見面僅僅點個頭的朋友。但點頭以後,她就會心跳,就會臉紅。怎麼了?她在心裡問自己,我……喜歡他嗎?她搖搖頭,不承認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閉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視着自己的心裡的王子。而他,絲毫也沒有注意到。他有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會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開始在畢業前。那年的散夥飯,大家都像瘋了一樣;拚命地喝酒,拚命地唱歌。畢業有那麼多的快樂,也有那麼多的麻煩。他和女朋友終於分手了,畢業讓他們分道揚鑣。他不停和朋友們喝酒,為自己枯萎的戀情。她一個人,在一個角落,輕輕的為自己斟滿了一杯酒。
她從不喝酒的,但這一次,她為自己倒了滿滿的一杯酒。在心裡給自己鼓了勁,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無量”。她說的有點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沒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讓他的眼睛朦朧了。他看着眼前這個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亂了,世界全亂了。“是我的公主嗎?”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淚傾泄而出,為了這錯誤的擁抱。
是的,是錯的就是錯的。大家很快就畢業了。這個熱烈的擁抱,卻留在了她的心裡。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個男孩的懷裡,這是她暗暗愛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這個就足夠了,她靜靜地想。王子,只是經常出現在夢裡。
儘管在一個城市,但大家的聯繫機會並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後了,大家聚會。並不像小說里寫的那樣,很多同學仍然是獨身。他偶然談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說資本主義剝削人,自己只是遲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費。
朋友們都說你這樣的懶蟲用鬧鐘是沒有用的,鬧鐘會叫醒手指而不會叫醒大腦,只能有個好心人給一個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無聲的她突然說話了:讓我叫你吧。他也驚異。她笑笑,我不用掏電話費而已。他釋然了,好,謝謝。
就這樣,早上七點,他的手機就準時地響起。開始,她只是簡單的說:早上好,起床吧。就這樣,從夏天,到春天。他們的MORNING CALL的時間越來越長,從半分鐘到十分鐘。談談工作,談談天氣。他總是謝她。而她刻意地躲開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會愛自己的,自己也沒有必要認真。但她真的不認真嗎?每天,六點四十她就會醒。再困她也不會睡着。因為她的心在跳個不行,就像大學時見到他一樣。
又一年過去了。大學的同學已經很少有聯繫了。而他和她,憑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個電話的奇迹!但這個電話只是一個早上的問候,除了這個時間,他們幾乎沒有任何聯繫。可能,新年時,有了一張賀卡,他想請她吃飯,她拒絕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說,她覺得自己有一份驕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這樣,他們用一個非常鬆懈的方法聯繫着。他們對彼此的生活並不了解。她病了。老是頭痛。有一次她暈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腦瘤。萬分之一的治癒可能。她在醫院裡。但她依然沒忘自己的任務。每天,用自己的手機,撥通他的手機。聽着那邊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認真完成自己的任務,她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牽挂的東西。
她的病越來越重了。她開始昏迷,她離死亡越來越近。有一種強力的針劑可以把她從昏迷中喚醒,她請求醫生,在每天的清晨,給她用這種葯。醫生答應了,對一個垂死的人,沒有什麼不能答應。她依然打他的手機,用最快樂的聲音,編製最可信的謊話。他好粗心,他什麼都沒有發覺。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氣漸旺。儼然成了中關村的知識英雄了。人們說他是個敬業守時的人。只有他的第一個老闆知道,他愛遲到;只有他的同學知道,他是個懶鬼。他身邊總是圍繞着美麗的女孩,因為他分明是一個新貴!他會逢場作戲,但沒有真心。其實他自己還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個手機,已經讓他習慣。儘管他早就不需要那個MORNING CALL,但他沒說,每天早上,他等着那個電話響起。他會問自己:我愛她嗎?會娶她嗎?不,他搖搖頭,她實在太平凡了,沒有一絲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習慣了她,他不能過沒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較平凡的女孩比較遵守信約,他這樣安慰自己。可是,這樣的手機聯絡並不能持續很久。因為,因為,因為她必須走了。她昏迷的時間越來越長。她開始失約,開始沒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並沒有追問,女孩,該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時還偷偷笑笑:和男朋友雲雨後就給另一個男人打電話當然不好。男孩,都這麼粗心嗎?
她的狀況更差了。她在死亡的邊緣。她的即將來臨的死亡成了聯繫同學的信息;大量的同學來醫院看她。他,終於也知道了這個消息。除了震驚他沒有別的感覺。不是好好的嗎?不是經常打MORNING CALL嗎?儘管有時失約,但畢竟還是準時的呀。他認定她是急病。匆匆的買了一束黃玫瑰,趕往醫院。他在心裡認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黃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開自己的車。手機又響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經習慣了她。不是,這是一個美麗的嬌柔的小姐給他的信息:一顆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諾基亞,這是一個可以傳遞圖形的手機。兩年來,他收到了無數的心、天使,但,沒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個從不說愛的女孩。他很輕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機號碼,每天都看一遍的數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種暈眩的感覺在他的頭頂鋪開。她是統計和管理這些數字的,她可以為自己挑一個最適合的。原來,每天,她都會說521。想清楚這些,他幾乎站不住了。整個世界都轉了過來。每天,每天,每天。在那個固定的時刻。她溫柔的聲音會在這裡傳到他的耳邊——
“起床吧,別耽誤了。”
“要不,你再睡會,我十分鐘后叫你?”
“今天天冷,當心點。”
後來膽子大了,她也會用開玩笑的語氣說:想沒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笨蛋。他覺得自己說什麼也不能失去她。對,不能失去,這種不能失去的感覺,這種害怕失去的痛苦,原來就是愛。他什麼也說不出來了。自己可以編出最簡潔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個網站,但卻看不透一個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嗎?不,不,我要她!他沒有辦法自己開車了,他叫了TAXI.他要趕到她的身邊去,對,帶着愛去!在一家花店門口,他叫車停住。他扔下了黃玫瑰。“快,我要紅玫瑰,999支!”一個小店,哪有這麼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紅的熱烈的歐洲來的玫瑰終於隨着他來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幾台機器在她身邊,發出奇怪的聲音,閃着奇怪的圖象。他在門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蘇醒。她一定會活着。有我愛她,她會活着!他輕聲的呼喚她,我在等你!她終於蘇醒過來了。他沖了進來,還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邊,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樣,讓自己的聲音輕輕的傳如她的耳朵:我愛你。她已經完全變了樣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對一個不好看的女孩比較客氣的評價。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對他來說,他需要什麼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個全心愛他的頭腦!他愛她。
腦瘤一直在壓迫視神經,她實際上已經看不見什麼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溫柔的說:我現在沒有鑽戒,但我真誠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個不平凡的女孩,你會喜歡玫瑰嗎?我怕你不喜歡他們,但……在他眼裡,她是那麼與眾不同,她會喜歡俗氣的玫瑰嗎?而他,曾經送給過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這不是憐憫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實自己早就愛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軟的手被握在了他纖細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個女孩不喜歡玫瑰?”她顫抖着,說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喃喃的說:我們結婚時,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幾天了,他一直陪在醫院。他拒聽了一切來電,他的手機只等着一個號碼:13901120521.她有時清醒,有時沉睡。
而清醒時她就說:真抱歉,我沒有一直守約。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說我真的愛你,一直愛你,我等你。
“這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這是最後的時光,他要把她喚回,他要她受約,他要她一輩子叫他起床。
這天她清醒的時間特長,似乎她又能看見東西了。但她幾乎已經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給了他一個微笑,一個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劇烈的頭痛和嘔吐。儀器上顯示她的顱內壓已經相當高了。她快走了。而這種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體會這種痛苦。醫生在診斷書上寫下:“實行安樂死比較人道。”
當然不會,這是最幸福的時光,有他。
好靜。周圍好靜。已經是秋天了,樹葉從枝頭落下,鋪滿了小路。這是他們初相遇的季節。她望着他,想他們的故事。校園裡的心跳,畢業時熱烈的擁抱,看似無意的承諾,每天清晨讓人又恨又憐的電話鈴聲,還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從她的枕頭下拿出了她的手機。他第一次見到這個每天叫他的手機。小巧的藍色的手機,13901120521,他最喜歡的顏色,也是他最喜歡的型號——諾基亞。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機。一顆心,他鄭重地傳遞給她一顆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靜,只有手機鍵盤撥號的聲音。她,第一次,為他打上了一顆心。
她把自己的手機遞到了他的面前,緩緩地閉上了眼睛。他拿過了兩個手機,把他們挨在一起。屏幕上,那兩顆心也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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