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雷鋒,大多數人會想起“做好事,不留名”一詞。雷峰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做了一輩子的好事,卻在22歲時夭折,確實很遺憾,但是我覺得,每一個人來到這裡就是為了盡義務,盡責任,當我們該做的事都做完了,我們就該離去。
雷鋒有一個很貧窮的身世,在他很小的時侯,就失去了原本屬於的六口之家,他拿着父親砍柴的斧頭和母親上吊的繩艱苦的生活,成長成一個成年人,成為了一名解放軍。成為解放軍的他懂得了許許多事情,也變得十分節儉。他還經常提醒他的戰友,常給家裡人寄錢。而他的一個戰友王大力卻覺得他的節約是一種小氣!還總是嘲笑雷鋒的襪子,說它是千層底。
在雷鋒十八歲左右時,他有一個夢想:他想當英雄,但他的領導卻讓他認真干現在的工作,他對他的領導堵氣。那天,領導借用毛主席的話教育丁雷鋒一番。之後雷鋒就醒悟了:他立志要做一個做事為人民服務,為人民利益着想的人。
之後雷鋒為更好更多為學習知識,總是徹夜讀毛主席的書,並且多做好事。一次,王大力家發了大水,他的母親也病了,雷鋒知道以後,便以大娘兒子的身份寄了二十元過去,並向災區捐了100元。他在日記里說:“我學習了毛主席的書,使我深深懂得了人民的困難就是我的困難。”他要當人民的兒子,黨的兒子!
“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說的就是雷鋒。他的事迹感動了他的戰友王大力,讓他們也向雷鋒學習。
小學生的我們都要爭當新世紀的小雷鋒,但現在的社會風氣很差,連扶一下摔了的老奶奶也會背騙!所以現在這個屬於我們的世界,應該由我們去感動,去改善。
六年級:烏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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