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七天長假中,每個人都在放鬆中,我百無聊賴地躺在床上看電視,那些迎春的節目都是老套子,不看也罷。正好CCTV-5在播放AC米蘭與恩波利的比賽,不由到了中場休息,我便換台去看其它節目,可是其它台的“節目”不是那些迎春節目就是廣告。因為無聊,所以也就不由得思索了起來。
廣告不知有何用,佔盡白白收視時,我等並非禽獸,心知肚明,廠商無非想來了個“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想讓他們自己本不大好的產品藉著那些明星的光芒銷路好些罷了。當然那些明星與電視台亦可大賺一筆,而天下百姓一談到電視台與明星們可如此輕鬆賺錢,讓我等恨不得它“食其肉,寐其皮”而後快矣。更何況更有些百姓是一個莽夫,即不知廣告之大意,只道它是非善之物,對其誤之深可納千川,對其恨之大可藏萬岳,豈不對產品品牌不利?
真正地品牌是打出來的,並非吹出來的,質優而價廉者,何俱其未能招客。而深思貶人者,何德更能得客也,反落惡號(如:最好的產品是在廣告上的)。天下人有眼者幾何多,自能辨其之優劣。焉用廣告,反損其財。
古往今來,廣告往其多,爾真可信乎?
真善者,何處有?
真惡者,何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