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一帶鄉村過年習俗顯得與城市不盡相同。鄉村農家,房多門多,除了貼春聯外,房門兩側還要擱置兩株圈貼紅紙的連根甘蔗,叫“門蔗”,方言“蔗”與“佳”近音,寓意進入佳境。廳堂中案桌擺有隔年飯、長年菜、發糕,並插上用紅、黃兩色紙紮的“春枝”,寓意飯菜長年豐足,吉祥發財。每家要把薯藤柴枝堆垛大門外,點燃待其煙繞火旺,男人依輩分跳過這堆火焰,邊跳邊念:“跳入來,年年大發財;跳出去,無憂共無慮;跳過東,五穀吃不空;跳過西,錢銀滾滾來。”這叫“過火群”,象徵燒掉舊歲的邪氣,消災過運,迎來乾乾淨淨、大吉大利的新年。“跳火群”后,就要用新掃帚打掃廳堂,掃完后掃帚畚斗擱在一起,垃圾堆放門邊,希望如願再從畚帚中走出來,幫助發家致富。同時要把跳火群未熄的余灰收集一些添於炭爐中,叫“添旺”,象徵更加興旺。家長率子女圍坐爐旁,叫“圍爐守歲”,最好通宵達旦守着,據說這是為父母添壽。此時,長輩給晚輩分壓歲錢,叫“分圓”。隨着社會進步,生活節奏加快,閩南鄉村一些繁瑣的習俗已逐漸被廢止了,但農家企盼好年景的風俗仍保留下來。特別是“圍爐”在臘月寒冬,全家人圍在暖烘烘的小爐旁痛飲暢談,述舊歲展望未來,那是多麼溫馨,多麼幸福。
民俗很多,隨着時代的進步,近年變化極大。為了入鄉隨俗,特介紹如下:
正月初一,黎明開門,梵香燃爆,曰“開正”。晨起祭祀祖先,是日,糞土不傾戶外。
正月初三,為喪家清新愁(即燒新床)之日。凡在初一、二未到過之友家,是日應勿往訪,訪即為不敬。有諺語曰“初一早,初二早,初三困甲飽”,意思是初三日無客登門,晚起無妨。那麼這個習俗是怎麼來的呢?相傳,明朝嘉靖年間,倭寇佔領廈門外島浯嶼。一年除夕夜晚,官兵忙於過年而疏於守備,大股倭寇乘機攻城,軍民奮起抵抗敵人,激戰二日三夜,倭寇才敗退,但城內軍民傷亡極重。初三日,百姓各自收埋親友,弔喪亡靈,哭聲震天,無暇到別家登門拜年。第二年初三日,廈門居民把此日作為忌日,久而久之,成為慣例。
正月初四,奉佛人必焚紙帛與馬,接神,系迎接十二月二十四日的送神。
正月初九,玉皇誕辰,香案敬神。惟喪家要停祭兩年。
正月初十,地誕。是日不砍柴、不掘土。並以普通物品祭敬。
正月十三,關聖帝君誕辰,商家均有祭敬。
正月十五,上元或日元宵,即三官大帝誕辰,鬧花燈。
六年級:王奕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