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九日,謹以此文獻給這個特殊的日子。——題記
對我來說,有兩個魯迅。
一個是供在“神龕”里的魯迅,他去世不到兩周年,“謚號”就有了許多,多得我必須細細打點才能說全。“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的一等聖人”“新中國的聖人”“革命隊伍中最革命的很老練的先鋒分子”。在我還是蒙童的時候,我只能聽到師長千篇一律地告白:魯迅的文章是“匕首”,是“投槍”;魯迅對民眾的態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倡導“壕塹戰”,主張“韌的戰鬥”。這個魯迅離我很遠,很遠,好像除了“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外,就是先生那“倔強地豎立起來”的頭髮,別的什麼印象也沒留下。
另一個是活在他自己著作里的魯迅。他寫下了很多深刻的話,也說了些過激的話。他從來沒有把自己當作“聖人”,而且一輩子也沒有承認誰是“聖人”。他的祖上也“曾闊過”,到他卻家道中落,成了“破落戶兒”;父親久病,作為長子的他經常奔走於當鋪與藥鋪,受盡白眼;他曾因溜進百草園翻何首烏,捉斑蝥,被先生責罰;他留過學,學過醫,成績平平,棄醫從文;他思想活躍,先是進化論,繼之超人哲學,後來社會主義思潮,在他身上深深地烙上了中國近代思想快速發展的痕迹。但他始終秉承“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這一精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世界觀,影響幾代中國人。他“吶喊”過,想憑一己之力,喚醒沉睡的同胞,搗毀令人窒息的“鐵屋子”;他也“彷徨”過,孤獨地在故紙堆里抄寫古碑;他更妥協過,接受了母親“贈送”給他的“禮物”;他絕對疲憊過,“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總之,他同普通人一樣,但想得多,看得深;他的思想未必都對,他自己也曾說“矯枉必須過正”;他深情祝福中國人“忘掉我吧”,但即便是七十年後的今天,我們也無法“忘卻”!
兩個魯迅,我痛惜前一個,喜歡后一個。前者雖然妙相莊嚴,但漸失生氣。這個魯迅只需人頂禮膜拜,讓人盲目崇拜,卻難以給人一點新鮮的思想,自己也成為生前痛恨的被高高供奉的土偶;後者雖然不是那麼神聖莊嚴,但那思想卻是鮮活的,可以接受,可以批評,可以補充,可以修正,也因此可以愈益完備、愈益發展。
一切思想家——即使是最偉大的思想家,一旦被當作“神”,供於“神龕”之上,他的思想就不能與時俱進,從而僵化,繼而終結生命。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要想扼殺一種思想,最簡單、最方便、最冠冕的辦法,就是把它供起來。如果我們真的尊敬一位偉人,那就請把他當作一位智者而不要把他吹捧成“神”吧。我們吸收他的智慧,而不要匍匐着求他替我們解決他生前未曾遇到的問題。
前面的路,要自己來走,這就是我心中的“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