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問老闆又一次提到發工資的事,老闆第一次跟我算了算我們作為雇傭關係三個月以來的這筆糊塗賬。我從去年1月25號開始來上班,到最近4月25號整整三個月,其中第一個月工資600元,第二個月工資拿一部手機頂了1080元,第三個月工資先給我700元,剩下的等我教會新來的營業員了,再給我。
看完老闆算的這明確的工資表,我就感覺自己像個傻瓜。一直以來就覺得,這老闆挺隨和的,對人也挺不錯的。自己總是踏踏實實的給幹活,如今,雖然自己已經不幹了,但還是想着以後有需要還是會幫忙,雖然上班的時候是老闆跟員工的關係,但是不幹了,以後真的可以成為朋友的關係。朋友們之前,相互幫個忙,也應該的。
可是,經過這麼一算。我突然發張,原來在金錢面前,大家都是猴精猴精的,只有自己像個傻子一樣,希望自己可以用真心來換取真情。發個工資還留上一手,等把新業務員教會了再給我發剩下的工資。真的是,聽着就有些無奈。都說了以後會好好的給他教的,並且也會負責教會的,可這邊還是來個留工資這一手。
大概,作為老闆,作為商人,真的應該以金錢為重把金錢放在第一位。而不顧所謂的感情。也大概是自己太過天真,總想着自己踏踏實實的上班,就可以把所有的好處就在他人心中。
想想自己之前做的那些夢,真的挺可笑的。不過,也好,夢醒時分,至少自己能夠清楚的分得清眼前的那個人,是不是自己之前一直以為的哪一個。
用金錢來人清楚一個人。雖然太過現實,但至少認清了,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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