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從未得過一張獎狀。隔壁的同齡小夥伴都獲得了許許多多的獎狀,“優秀班幹部”、"英語之星"什麼的,數不勝數。可我,卻“門可羅雀”。所以,別人家的孩子,從小就成為了我的”傷痛“。
但其實,我小時候的學習成績並差不多,智商也正常-----偶爾努力下,也可成功拉高仇恨值。只是我不會唱歌跳舞,沒有參加過奧數或者作文比賽,簡而言之,沒有任何機會和榮譽可以證明我是一個優秀的孩子。
所以說童年的我,是一個標準的阿Q。我從小就表現出一種詭異的清高,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雜書給帶壞的。因為大多數時候,鄰家的孩子看動畫片,我在看書;鄰家的孩子在玩遊戲,我還在看書。
六年級的時候我去報考一所私立中學,意外地進入前50名,同時也是我們班的第一名。周圍人似乎第一次正視了我的存在。
如果你覺得我因為這一次的成功,就徹底成為”別人家的孩子“,這顯然是錯誤。
我進入了那所初中,三年後,順利升入重點高中,我再也沒有取得過前50名這樣的成就。我始終徘徊在班級十多名的尷尬位置上,倒霉的是,年級第一名同學的爸爸跟我爸是老同學。
我媽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變成了”你爸的同學他兒子“,這種壓力還多了一個成分,那就是為老爸爭光。說到這,別人家的孩子呢?
當我穩穩噹噹走過風浪,回首對岸,百帆沉淪。不被旁人的光輝所困,必將迎來最恆久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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