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個人都應該問一下自己:我幸福嗎?幸福到底是什麼東西?是擁有世俗卻不可或缺的金錢和地位?是和自己喜歡心愛的人長相廝守?是中了大樂透得了巨額獎金?其實,幸福對於每個人的含義不同,因為每個人所需所求不同。
對我來說,幸福是人在創造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中,由於感受和理解到個人,集體乃至人類的目標,理想和正義公益之事業的實現而得到人格上的滿足。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條件和活動趨向和諧的生活狀態。因此幸福也可以理解為對慾望的滿足。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取決於人們的生活狀態,而取決於人的心態。感覺幸福的時候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美好。幸福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事業做成了,願望實現了,你愛的人與你結婚了,你應該是幸福的了。
每個人都渴望自己幸福,那麼自己到底怎麼才能幸福?只有自己明白自己要的幸福是什麼,你才具備感受幸福的特殊能力。有些人認為只要有錢,自己就可以幸福。等到自己真的有錢了,發現自己仍舊不開心。沒有人能夠界定幸福的定義。幸福是一種內心的溫暖,是一種很微妙的感覺。幸福在生活各處都能夠感受到,問題在於你是否具有發現幸福眼睛和感受幸福的心靈。
現代人很多都太缺乏一種能夠感受幸福的能力,因為大家的關注點都在於那些浮躁世俗的東西上,盲目地去追尋,認為只要能夠擁有這一切,那麼幸福就不遠了。這個社會在不斷發展和壯大中,人時不時都能感受來自各處的壓力,幸福感的缺失讓人失去一種心安和淡定。
在我看來,或許幸福應該分為大幸福和小幸福,大幸福指的是我們對現實物質生活的追求,我們不可能一下子滿足自己。但是小幸福隨處可在,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不斷地增強自己對這種小幸福的感知能力。
其實,幸福很簡單,簡單到當你想吃巧克力的時候,有人給你買了,吃在嘴裡那種甜絲絲的感覺,那就是一種溫暖的小幸福。
幸福是什麼?幸福無所不在的。幸福是金錢買不到的,幸福其實就在人們身邊,只是我們沒有感受到。其實,你覺得你幸福你就是幸福的,幸福與不幸福都在你自己的心中。
高三:敏慧姐